交警和驾驶人都应该少讲所谓“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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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驾驶人大都清楚,一旦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严重的事故,所谓“正常行驶”的一方,不仅有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交警执法,特别是驾驶人守法,要重点围绕《道交法》第一条与第二十二规定,少讲所谓“正常行驶”的话,牢记:“遵守秩序、不失预防”才是真正的“安全驾驶”。
那些习惯用所谓“正常行驶”说事的人,应清楚,缺失“预防”就是危险,一旦对方出错,造成危险叠加,便会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尤其要清楚,不管事故后果严重与否,缺失“预防”就是危险的危险性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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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两段是安全驾驶的根本,整体安全是《交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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