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真正原因在哪?

  7月6日13时30分许,广东省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辆牌照为粤VV1351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44人)行至广河高速往河源方向74公里一上坡弯道路段处,碰撞道路右侧护栏后发生单车侧翻事故,目前已造成19人死亡,25人受伤。事故原因初步调查为雨天车速太快打滑造成翻车。


  7月6日16时05分左右,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半截塔镇附近,一辆旅游大巴与一辆半挂车和一辆奥迪牌小型客车相撞,三车司乘人员共计约50人,初步了解,目前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事故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对于这两起事故原因,虽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但类似事故以往也多有发生,其事故原因通常非常笼统概括为“超速、超员、超载、违规超车、侥幸心理、操作不当、随意停车、疲劳驾驶、恶劣天气等”这么几种原因。那么,事故真正原因真是如此吗?


  在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中基本都有大客车。作为一名大客车驾驶人,如果说他责任心不强、行车经验不丰富、驾驶技术有问题、避险能力差等那是不客观的。我们认为,驾驶人对危险没有透彻认识是最主要原因。就雨天道路湿滑而言,下面通过《交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进行分析,如图所示。


图示 故障车是一个静止明显“危险” 图示 故障车是一个静止明显“危险”


  故障车是一个静止明显危险,是与通过车辆形成“危险点”的所在地,是严格限制通过车辆纵横向选择间距的地点,是增大驾驶人控车难度的地点,是引发事故的地点。如果这一地点不是故障车,而是故障车范围大小的一段湿滑地点,其危险性与上述危险相同。这种危险是一个范围不大的地点,而雨天道路形成的则是一个又一个“危险点”点点相连的路段,此路段危险无处不在,这是雨天道路危险实质所在。


  进一步讲,道路上的弯道、坡道、路口、湿滑路段、故障车地点等,在没有汽车通过时它仅是代表一方存在于此,有汽车通过时才能形成“危险点”和“危险点”相连路段。“危险点”和“危险点”相连路段至少是要有两方才能形成,单独一方是形不成危险点的。这样以来大客车在“危险点”相连路段行驶,遇弯道、坡道就有四种危险在此合成;而大客车超速就有五种危险在此合成;如果此路段再有其他车辆影响或视线不良就会有七种危险在此合成。绝大多数事故都是在多种危险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当然,合成的危险越多危险性越大。但即使没有弯道、坡道、其他车辆等危险,而只有大客车与湿滑路段两方合成的危险,如果大客车驾驶人车速快也可能发生事故,因为此时大客车已处在危险点相连路段,车辆稳定性在下降、控车难度在加大。


  通过讲“危险点”和“危险点”相连路段,讲合成危险,目的是要梳理清楚危险,全面、深刻、透彻认识危险,而不是笼统地讲危险。例如有的事故还可能是八种危险合成引发的,甚至是九种、十种以上的危险合成而引发的事故。比如在上述七种危险合成的情况下,再有超员、乘员集中乘坐在车一侧、行李舱行李分布不均、制动系统存在问题、转向性能不良、制动过急、转向过急、轮胎磨损过甚、路面横向有斜坡等,都将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最后对大客车驾驶人再提示两点:一要清楚油箱与车辆配重平衡有关,如油箱中的油是300升、150升或50升,其中150升可能是配重平衡最佳状态。但不管是300升,还是50升,在干燥路面转弯时其差别对车辆稳定性影响不大或者没有影响,而在湿滑路段,转弯时如果油箱的油是150升,你所调整的车速,使用制动的力度,转弯取的角度,保证了车辆安全通过弯道;如果油箱的油是300升或50升,你用150升时所调整的车速等,就有可能导致车辆侧滑失控。这一问题曾被不少大客车驾驶人谈论过,也有驾驶人将油箱从原来位置向前做了移动。二要清楚在湿滑路段发动机由阻力变为牵引的道理,明白只有发动机带着车轮转,将发动机由阻力变为牵引,才能使失控的车辆迅速回到自己的掌控之中,有时也许能救对方,乘客和自己的命。


  对以上所讲合成危险再与提示,大客车驾驶人和其他车辆驾驶人都要十分清楚,九分清楚都不行,因为那十分之一不清楚也许就是导致行车经验丰富、驾驶技术好、避险能力强驾驶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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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两段是安全驾驶的根本,整体安全是《交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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