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道路上竟然有这么多汽车是失控的!

  2017年11月5日,央视某频道在播放视频《路权之争谁该让谁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事故频发》中有这样一段解说:“在一个丁字路口,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驶来,试图通过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而东西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车来不及避让,将其撞倒(截图1~6所示),事故造成骑电动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把红色小车这一违背《道交法》总则第一条,导致失控的车辆说成是“正常行驶”,令人震惊!不知道路上有多少以所谓“正常行驶”、“右侧通行”、“各行其道”及有“先行权”为由,违背第一条导致失控的车辆。图1~3所示,是红色小车前方一辆出租车,这辆出租车驾驶人在通过视线不良路口前,首先降低车速、减速接近,达到了安全通过路口的目的。



  图1出租车通过视线不良路口前首先降低了车速



  图2 出租车减速接近路口



  图3 出租车安全通过路口


  图1~3所示的出租车,是按照《道交法》规定,通过路口的。而后面的红色小车没有降低车速,说明其没有遵守《道交法》规定,在图3所示位置就已经对所驾车失去应有的控制,只是失控状态还没有表现出来。



  图4 红色小车躲闪危险 失控状态表现出来


  图4所示红色小车躲闪危险,失控状态表现出来。在道路上紧急制动、来不及制动、躲闪危险等都是驾驶人控车能力滑向零、对驾车完全失去控制的表现。



  图5 红色小车失控碰撞电动车地点



  图6红色小车失控冲过碰撞电动车地点


  为什么说红色小车违背《道交法》总则第一条,导致所驾车失控呢?《道交法》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一条是立法的目的。在道路上,只有首先达到第一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即“和”前边的这一目的,才能产生“和”后边连的诸多目的;“和”前边的目的是“因”,“和”后边的目的是“果”。确切讲,“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二者始终是形影不离的关系,是避免事故的唯一做法。红色小车不明确二者的关系,自身就带着错误在行车,这样,当另一方错误出现时,就会导致对车辆失控而发生事故。为了消除驾驶人自身带着的错误,对突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二者极强的可操作性和直白性及便于牢记,我们用“遵守秩序、不失预防”八个字作为归结,并在《道路交通安全八字方针:遵守秩序不失预防》一文中对《道交法》第一条,“和”前边的目的作了详细论述。


  可以说,运用“遵守秩序、不失预防”,正确理解《道交法》,开展安全活动,讲解安全驾驶,分析交通事故等都是一清二楚的。


  具体讲:


  首先要清楚,《道交法》总则内容,特别是总则第一条的内容在整部法律中起统领作用。


  二要清楚,道路上危险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汽车的运动惯性所产生的“制动非安全区”的存在,特别要清楚,道路上只有一辆汽车,而没有其他车辆、行人、路口、弯道等就形不成“制动非安全区”。“制动非安全区”至少要有相遇两方才能形成(图示7),相遇两方是互为对方危险的关系。可以说,如果紧急制动能在原地把车停住,道路上就没有危险了,也就不需要制定《道交法》了。


  图7“制动非安全区”至少要有相遇两方才能形成



  三要清楚,“制动非安全区”的远端与引发事故的相遇地点即“危险点”紧密相连,近端与采取预防措施的“安全区”紧密相连;驾驶人在“安全区”采取预防措施,“制动非安全区”延续“安全区”采取的预防措施,直至安全通过“危险点”。驾驶人相遇对方,就是这样采取预防措施——延续预防措施——通过“危险点”反复的循环过程来完成安全行车全程即“安全驾驶”的。


  清楚以上这些道理,进一步分析红色小车驾驶人自身带着的错误,就会更加清楚了(图8、图9)。



  图8 红色小车在“安全区”对驾车可控而失去应有的控制



  图9 红色小车在“非安全区”对驾车不可控而失控


  红色小车驾驶人对前方视线不良路口“危险点”,存在遮蔽第二危险的情况没有认识,导致这时他在“安全区”就已经失去了对所驾车应有的控制。当然,这种失控与在“制动非安全区”的失控是性质不同的失控。在“安全区”的失控是可控而无应有“预防”措施控制的失控;在“制动非安全区”的失控是在“安全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而导致到此不可控的失控(在“安全区”如果采取了“预防”措施,那么,在“制动非安全区”所驾车仍然是可控的。)红色小车驾驶人违背第一条,经过了“安全区”可控而没有“预防”措施应有的控制,“制动非安全区”不可控而失控两段路的失控,这样的失控,与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之类的失控没有什么区别。电动车驾驶人同样经过了两段路的失控。驾驶人要知道,在“安全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那么在“制动非安全区”延续措施便无从谈起,这时,不管“危险点”上的交通是否被对方阻断,你的驾车都处在失控状态。


  总之,交通参与者要紧紧围绕《道交法》第一条,明确其内容在整部法律中起统领作用,明确从第一条中“和”前边归结的“遵守秩序、不失预防”始终与你形影不离,特别是要明确道路上根本就不存在缺失第一条中“预防”的空洞交通规定,那么,在“正常行驶”、“右侧通行”、“各行其道”及在使用“先行”规定和“让行”规定时,就会变得顺理成章,安全自然,就能牢牢掌控所驾车,确保相遇各方整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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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两段是安全驾驶的根本,整体安全是《交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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