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野马被判侵权,刊登声明道歉并赔偿100万!2016年2月份,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经过近两年的诉讼,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福特(中国)有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原告100万元人名币,并且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福特MUSTANG表示:我是谁?我在哪?我生从何来?死往何去?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0 +1
收藏
纠错/举报
1.8万关注 | 462作品
+ 关注
这台车到底得花多少钱,您往这儿看嘞~
Ta的内容
1755
评论
收藏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