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份,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两年的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福特(中国)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获得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100万元的赔偿,福特旗下跑车MUSTANG将不能再以“野马”自居。 此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川汽野马,以山寨的集大成者被大众熟知,商业轨迹一直伴随着山寨,其品牌的存在就一直在商业道德层面备受争议。野马F10抄底一直未被市场认可的Maestro车型而来,F10改款车型F12前脸开始模仿韩系车,近来的T70则又是大众途锐痕迹明显。大众、奥迪、英菲尼迪、斯巴鲁等车企都未能幸免于其模仿的“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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