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是个问题

过马路的时候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远处有一辆汽车驶过来,行人要过不敢过,汽车要开又不敢开,虽然有些尴尬,但也说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范围推行的礼让斑马线行动颇有效果。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后,司机都会停车摆手示意行人先过去,行人或者小跑过去,或者挥手感谢,总之机动车与行人的关系一直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斑马线直冲而过的电动车不仅给行人增添了阴影,也为这种比较和谐的关系平添一丝阴霾。

前几天我一个朋友在过马路的时候被电动车撞了,那天下着雨,她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小哥撞倒在地,不得不说的是外卖小哥十分敬业,看她起来之后没什么事,扶起电动车风驰电掣接着送外卖了,而我朋友回家后发现脚肿了,几天都没法走路。

电动车因为价格便宜,使用方便,成为很多用户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而且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目前的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两个亿,但是对于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仍然难有一个较好的判断。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所以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从驱动方式来说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踏板电动车,不支持脚踏,显然应该归属为机动车,另一种为电动自行车,支持脚踏助力。

从速度方面来讲,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车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每小时,而从电动车发展出来的老年代步车等不仅外形向汽车靠拢,速度也更快,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同样让交通事故难以定责,严重危害了行人的安全。

因此电动车规范化显得异常重要,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让群众的出行安全更有保障。

新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目前市场上所出售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重、越来越快、越来越大,从相关网站上看到在售的电动车的重量普遍超过55千克,速度方面也严重超过新规范的标准,这也对生产厂家提出了要求。

不过好在新规范将在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有11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应该进行技术升级,包括更新材料,进行新的设计,改善生产工艺等。在规范实施后,则不能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范所有的条款都是强制执行条款,这对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发展,促进交通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不过,电动自行车也是由人骑的,电动自行车需要规范,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也需要提高,这样才能使得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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