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10:08

引言 | 我撞车你来赔,就问你服不服?

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可有一位车主在提车的时候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反而还很委屈,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唐先生在河南中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台宝马730黑色尊享版,花了90多万元。

据唐先生称,4S店的店员是非常热情的,下午开新车带自己去取购置税票,顺便让自己乘坐体验一下。结果取完税票回来的时候,店员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汽车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唐先生被吓得不轻,同车唐先生的同事也休克过去。

更可气的是,4S店表示,要换新车可以,这次事故折损共计12万元,4S店出4万元,店员出4万元,唐先生出4万元。

这让唐先生十分莫名其妙,自己的车自己都还没开过,被你店员撞坏了,为什么自己反而还要承担4万元?

但是,你以为这就完了吗?

当采访那位驾车店员时,他表示:“我手机响了我就得打电话嘛,都是人,又不是神仙,谁能保证开车不出事呢”。对于这种回(jiao)答(bian),车聚君表示大写的“服”。

车聚君也咨询了律师,关于此事做一些解答。首先一个概念就是交付,简单来说就是出事的时候这辆车是属于谁的,法律上要求两点,物主的主观意愿以及实际控制。

关于损失,如果是提车前,可以要求4S店按照合同给辆新的。车坏了的损失4S店自己承担。同车的受伤同事的损失另案主张。如果是提车后,车辆损害风险在车主,具体的说,4S店店员侵权,由4S店承担,诉讼类型是侵权而非合同,可以要求4S店进行维修,费用由4S店支付,但是换新的不行。

所以,如果以后遇到这种事,提车没签单的,就不要签了,可以直接让他们换新的。

现在再回过头看这起事件,据唐先生说,自己还没有与4S店进行交付钥匙和其他交付手续,自己也没有指派店员带自己去乘坐体验,是店员主动邀请的。

而且据车聚君了解,车辆必须先拿到国税交税、再到车管所验车、然后上牌最后完成产权登记,这样车辆才算真正到了唐先生的名下,因此,当地交警与律师也认定宝马4S店方负全责。

最后,宝马4S店的市场总监表示最终责任划分这块仍存在异议,承诺三天之内给唐先生一个答复。

车聚小结

事件现在是告一段落了,大家以后买车的时候不到最后最好不要签单,等到所有流程、手续全部办完,这个时候车辆才真正属于你的名下,这也算是维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吧。当然,店员的热情是好事,他最初的目的也是希望车主满意自己的服务,而现在却成了好心办坏事儿。

最后车聚君提醒一下大家,开车的时候尽量用耳机或者车载系统接电话,千万不要看手机,开车不集中精力看路面以及单手开车都是很危险的喔。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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