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新卖,被判1300万罚款

对有人来说,花几十万,几百万买辆车那是分分钟的事儿,如果到了这个身价,这车就更是身份的象征了,要是在买这种车时发现被骗了,钱是小事儿,要是伤了消费者的颜面,这事儿可就不好解决了。

网上报道过一起天价汽车维权案件。家境殷实的贾女士通过经销商花费520万元购买了一辆劳斯莱斯轿车,买车后,贾女士长期不在国内,很少开这辆车。有一天,贾女士家的司机偶然发现汽车仪表盘和倒车影像都不亮了,将车开去4S店维修。4S店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后说该车改过里程表,行驶已有5000余公里。最重要的是,工作人员表示,这车已经出保了。

500多万元买来的豪车,却成了二手车,还失去了保修资格,这让贾女士生气不已。她一纸诉状将经销商告到法院,不仅要求退款,而且还要对方三倍赔偿。

更有意思的事情是,销售公司认为车辆质量合格不存在欺诈,并反诉至法院要求贾女士支付欠付的车款269万余元及垫付的保费13万余元、车辆购置税38万余元等。这还真是还被反咬一口。

这口恶气怎能不出呢,贾女士收集了大量关于这辆车的资料发现,这辆车为宝马中国公司于2013年进口至广州,并于2013年6月运送至北京。进口时,公司将该车作为自用活动用车,并于2013年7月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使用近5000公里。后宝马中国公司转售给了德特公司,德特公司又转售给这家卖给贾女士车的锦麟公司。宝马公司称,该车辆销售时,已有4938公里的里程数,并为此优惠了12万美元。锦麟公司居然能将其在行驶超过5000公里的情况下,作为新车顺利出售而在长时间内不被购买人发现, 这手段可是真让人佩服。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法院更具贾女士提供的相应证据,法院同时认为,锦麟公司作为经营者,故意隐瞒行驶里程的行为,构成我国《消法》中的欺诈行为,根据该法贾女士主张锦鳞公司支付三倍赔偿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市三中院在撤销一审判决的同时,终审判决锦麟公司三倍赔偿贾女士购车款1300余万元。

​网友热评

1、把有钱人当傻子??

2、能买得起这个车的人也能查的了这个车的来历

3、这完全是有效投资!

4、发财了

5、3年,赚了这么多,这投资不错

6、在这个公司再买两辆,明年换4辆

7、羡慕嫉妒啊 你有钱人赚钱怎么这么容易啊 轻轻松松赚了三倍 还不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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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鲜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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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奇人,食有鱼,出有车,然则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车与舆可兼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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