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相信很多人都在微信群里看到了这样几段视频:
一个女孩坐在西安一家奔驰店的展车上,带着哭腔诉说自己花了66万买的新车,还没出店门就漏油,经过15天的协商,店里给的解决方案从退款,变到换车加赔偿,最终又变成只免费更换发动机,并且是奔驰中国给出的解释,依据的正是《三包法》。
整个过程逻辑清晰,不卑不亢。看来多读书,什么时候都能用得上。
目前我们从店里得到的消息是,已经给这位女士办理了退款,至于购置税等是否也退还,店内并没有做出回应。
但是这件事,是真的火了。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视频里展现的事件脉络:
事情发生在昨天,视频中的女孩说她等了15天,所以应该是3月26日左右提车。
视频中她讲自己3点提车,3点05分发微信给销售说这个少油是什么意思?
销售说没油了,你开过来我给你加个油。
“我就听话开过来,从始至终我这个车再也没有拿走。”
“我是受过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
但是,我觉得这件事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
我就是太讲道理,你让我给你三天时间我给你三天,我连续给了你们5个3天15天,最后给我的方案是换我的发动机。你觉得我接受的了吗?”
“第一次跟我说退款,(然后又)说退款不方便,换车。我答应了。
换车不方便,给我说给我补偿,我又答应了。
昨天给我什么方案?根据国家三包给我换发动机。
我无妄之灾呀!我一公里都没开给我换发动机!
我打电话给奔驰,奔驰跟我说这是国家三包。
我打电话给我朋友,朋友说车企跟媒体关系很好,这种事情无法曝光的。只能上贴吧。
我没办法啦……
我打电话给奔驰金融说我的车15天我没开过,我可不可以暂停还款。
人家说不可以,这是用你个人征信做的贷款,你贷款必须还我。
一天车都没有开凭什么还贷款?我20多万交在这了,我凭什么?
我一公里都没有开,你们不能这个样子的,因为我好说话……(哭)”
而且在这十五天里,“没有一个电话是你们主动打给我的,我天天催。”
另一个视频,姑娘的委屈明显变成了怒火。
“60天之内,3000公里范围内换发动机。
OK,我如果开车200公里你们跟我讲三包我是同意的,我开车都没出这个门!你们跟我讲三包?!
您希望打110也好,打工商局也好把我捉走,我希望这个事情被曝光。我打110人家不接,我打工商局不接,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被捉走!
我就不信这个天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
你们从换车到换发动机,最后还让我打12315,大哥你觉得合适吗?!”
最后姑娘回应旁边大姐的疑问说道:”大姐,它不可能给我换车,换过的车它卖给谁?!发动机换过的它卖给谁?”(嗯?妹酱也很好奇)
事后,我们也看到了一张疑似视频中女孩的微信截图:
到底文明的底线在哪?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企业给了我们保持文明的勇气了吗?
回到事件本身,争议的焦点是,购车合同签了,但是车还未使用就出现故障,到底适用《三包法》吗?
为此,我们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律师解释,在销售合同签订之后,消费者就受汽车“三包”法规的保护。
目前没有看到合同,根据视频现有信息显示,是在车辆交付还未使用的情况下就已经发现了产品有重大瑕疵。
如果此时4S店有异议可以进行第三方鉴定,但4S店已经承认产品的问题,并采用了更换发动机这种“包修”手段,消费者对此有异议,完全可以要求“包退”或“包换(车)”,而且可以要求赔偿这十五天内造成的交通、误工等损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还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发动机漏油属于汽车关键部件的重大瑕疵,如果消费者还要继续追究,可能还有更大的法律风险。
课外阅读
除了退换政策之外,“三包”法规还有更详细的关于各方义务的规定:第八条 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 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
奔驰能卖出这么高的价钱,除了技术领先外,更重要的就是售卖服务了。
The best or nothing的广告语彰显着他们对于品质的要求,也的确吸引了很多注重生活品质的消费者。
这件事虽是小概率事件,也确实反映出奔驰在品控、服务方面的诸多问题。
一步步把一个简单的事情搞得越来越复杂。
像这位姑娘说的,谁都不想这样。
相信很多人都能在这个视频里看到自己,只是我们,可能并没有她的勇气和智商。
被逼着靠闹维权,靠舆论维权,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
买车是个大事,也是贵重物品,所以这时候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就是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的方式。
像律师说的,最终还是要回归法律,这是现代社会解决矛盾的最终方法。
妹酱,也会持续给大家带来更多有用的信息。
有态度,有逻辑,有感情,不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