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两车相撞肇事司机见死不救,目睹对方车内2人活活烧死

7月16日,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时与前方一辆轮式自行机械车辆尾部相接触后起火,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内司机及乘客2人死亡,两车损坏。

这件事听上去可能只是一件令人感到惋惜的交通事故,但随后爆出的事故现场的视频,却让很多人气愤不已。


在事故发生后,轿车在开始时并未燃烧。而面对两名乘客被困车里,汽车冒出滚滚白烟,铲车司机竟然淡定的站在车边打电话!

肇事司机见死不救!

就连路上的行人都在不停的喊:“你把车往前挪,要炸了!”“赶紧救人啊!”可肇事司机依旧非常“冷静”,最终错过了最佳救人时机,汽车起火后火势已经无法控制,造成两人遇难的惨剧。

视频爆出后,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激烈讨论。

所驾车辆禁止上路!

许多网友提出肇事司机为什么不救人,还有人提出该司机所驾驶的铲车根本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

我们在查阅资料后得知:铲车、叉车、方斗车等车辆,均属于作业机械车辆,此类车辆没有牌照,所以在法律上来说也不能上路!

法规规定先去救人!

虽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指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但同样也规定了,在有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该立刻抢救受伤人员,随后再去报警。

而铲车司机虽然在发生事故后,做到了打电话报警,但却见死不救!眼睁睁的看着车内的两人被活活烧死!

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故意杀人!我们咨询了专家,专家也认为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肇事司机行为令人心寒

事故发生的起因我在此不做推测,但肇事司机驾驶没有上路资格的工程作业车辆上路;在发生事故后见死不救、冷眼旁观,甚至对路人的劝告充耳不闻!

这两点都让我十分吃惊,是撞车之后司机被吓傻了?还是说由于发生追尾事故,铲车司机恶意报复后车中的乘客?难道人性真的如此邪恶?

试想一下,如果视频中过路的大哥第一次告诉司机挪车时,他就将车挪开,抢救伤者,也许轿车中的二人就能够免于死亡,这场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又或者后车中是肇事司机的亲人、朋友,那我想问问这个肇事司机,他还会像现在这样淡定么?眼睁睁的看着两条鲜活的生命在自己面前陨落,这位铲车司机难道不会良心不安么?

肇事司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为此,我们特意咨询了律师,对于这起事件,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如果只是单纯的追尾事故,那么确实是小轿车的全责,这名司机不选择救人,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前车司机如果酒驾、驾驶无牌照车辆等情况,那就要承担部分责任,没有及时救人造成人员伤亡,属于交通肇事。所以,这起案件的关键点就在于交警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

虽然这名司机是否有罪有待法律的裁决,但我由衷的希望他能得到重判!告慰后车乘客的在天之灵。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时间不能倒退,发生的惨烈事故也不能挽回。在此我只想提醒各位,发生交通事故后,救人永远是第一位的。毕竟任何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

对此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

此司机的行为是否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甚至入刑?大家在留言区告诉我们你的看法!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标签: 事故/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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