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骏的“30天无理由退车”,最后可能给一个差评!

先说背景,2020年市场的再度下行,及2月份疫情的肆意蔓延,直接导致诸多车企原有的战略规划停滞不前。而若想在萎靡不振的消费需求中得到关注,创新营销则成了提振销量的关键。例如前不久被疯炒的“N95口罩级防护”概念,被揭露并不具备病毒隔离功能后,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宣传价值。而接下来,则需要大众寻找新的突破点!

3月初,新宝骏正式推出“30天无理由退车”的营销新概念,即用户在购车发票之日起(3月份期间),30个自然日内可向经销商提出退车申请,新宝骏为用户的购车体验"疫"无反顾。

从产品宣传角度来看,依旧是在蹭“疫情”的热度,不过套用网商的销售模式“7天无理由退换货”,新宝骏给人的印象难道只是简单得承担来回运费?显然,这跟试穿衣服是否合身有明显差别,而新宝骏带给用户的是30天内用车的深度体验,这听起来要显得诚意很多!

不过,伴随着活动的持续推广,3月中旬开始不断显露相关的质疑声“怎么退、退多少以及都包含哪些费用”等,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其活动内容的可靠性。

事实上,支持“30天无理由退车”需要提前满足设定的7个条件:1,未超过1000km;2,无损害不影响二次销售;3,整车未进行任何改动;4,未做过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营;5,已缴纳购置税;6,车辆为个人所有权;7,不能存留违章等事宜。

出于人道主义或商业规范,个人倒觉得新宝骏这么做并没有什么问题,在保证顾客的优质体验后,同时自身也需要合法的权益。但问题就出在“30天无理由退车”宣传上,多重条件限制有涉嫌虚假夸大广告词的嫌疑。可能很多人感受不到这个概念,再举个例子“某个品牌也支持30天无理由退车,就设定一个限制条件:不能开只能看”也在宣传的界定范围内。

其实,很大程度上就已经可以认定新宝骏在打“广告法”里的擦边球,定义比较模糊,这也是它仍敢继续宣传的主要原因。

当然,在诸多的质疑声中官方APP在近日也悄悄做了重新补充,特别提示:退车时,用户因购买车辆或相关服务而支付的相关费用不给予退回(这里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上牌费);税费或保险费向机关相关退回的申请可以出具证明;退车后需要返还购车前所提供的相关权益。

单纯的情感表达,新宝骏这份声明多少有点卸磨杀驴的意味。而支付尚未明细的费用同样不合乎情理,因为在个人看来既然可以满足上述的7项要求,就应该将各项费款原封返还,不然“30天无理由退车”就设定的毫无意义。

这里有两点针对于该文案提出的疑议,其一:车辆在规定使用的期间,自身出现机械毛病,按要求则违反了车辆损坏、影响二次销售及需要拆卸维修的条件设定,是否还支持“30天无理由退车”?

其二:真正退车后,该车源又该流向何方?

根据网上的相关查询,购置税在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相关证明后,是可以申请返还的,但同样需要开具车管所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方法倒是具有可行性,就是流程比较复杂,这对于试用车主并不友好。

关键性问题是被退还的车辆该如何定义,新车?事实说明已被试用了30天,再卖给消费者属于欺诈。二手车?已然被注销了机动车身份,还需重新填补1万有余的购置税,搁谁都不会愿意!

最后咱们再回归到“30天无理由退车”的本质,前半段只是带给消费者新鲜的体验感,后半段(买)跟正常购车没啥区别,(不买)则需要面临嘈杂的退款流程。但是,这对厂家而言性质就不一样了,这次营销方案让新宝骏赚足了流量,与此同时买是锦上添花,不买也毫无损失,可谓双赢!

不过,事实的真相是新宝骏真想把当代的消费者当“傻白甜”,在被揭举了并无实质作用的“30天无理由退车”概念后,最终可能给到的是一个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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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品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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