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终于出手了,马路“害虫”的末日到了?

常有人说,老年代步车才是中国的马路霸主。


被称为马路霸主,一方面是因为老年代步车本身的路权很模糊,也不用去车管所登记上牌,可以肆无忌惮地穿梭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上。另一方面是任何人都可以驾驶它,没有驾驶证更没有年龄的限制。


换言之,这类“老头乐”是没有合法上路资格的交通工具,而老年代步车的驾驶者也往往是没持有驾驶证的老年人,他们每天都游走在灰色地带之中,法律法规都拿他们没办法。当他们走在路上时,再狂傲的越野车,再富贵的豪车遇到它都会退避三舍。


毕竟人家可是抱着“光脚不怕穿鞋”的心态开车,就像俗话所说那样,打架最怕的就是遇到不要命的人。因此,老年代步车除了拥有“马路霸主”的身份之外,还是大家眼中的“马路害虫”,大家每天都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够前来“除虫”。


而在近日,我们终于等来了“除虫”的好消息,3月23日,工信部发布了《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会议纪要》,正式确定了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将于9月份正式发布。前不久,北京市在一天内销毁1569辆违规老年代步车,用行动警示这个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业:老年代步车将会迎来史上最大规模整治。


与此同时,天津中汽中心也在近日针对《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要求》修订组织相关讨论会,会议讨论内容围绕着“将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纳入到乘用车序列管理体制中”展开,新标准有望在今年9月份正式发布。


而在新标准发布之前,我们不妨参考一番会议纪要,预测一波老年代步车的下场究竟如何。


全面合法化


简单点概括,新标准的核心是增加了微型电动乘用车的定义,不再针对低速电动车单独制定标准。即是将低速电动车定义为合法乘用车,通过规范化和升级产品的方式,将老年代步车行业进行彻底性洗牌。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并非是全部内容):


1、低速纯电乘用车的定义是,驱动能量由动力蓄电池提供,座位数量在5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在50~80km/h区间内。


2、车身长度不大于3500mm,宽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大于1700mm,整备质量不大于750kg。


3、正碰试验速度要求为40km/h,侧碰和后碰的要求与传统乘用车一致。


4、当车速低于20km/h时,车辆扬声器系统能够向车外行人发出提示音。


5、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有限速装置(限速到80km/h),制动性能方面应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为强制要求)。


6、能够持续30分钟最高车速工况行驶,续航里程应达到80km以上。


7、电池包密度要求不小于70wh/kg,且在循环500次充电和放电之后,不低于原始状态的90%。


8、0-50km/h的加速时间应小于10s,50-80km/h的加速时间应小于15s。通过4%坡度的爬坡车速不低于60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低于30km/h,车辆最大爬坡坡度不低于20%。


9、在-20℃±1℃静置8h后能正常起动行驶,可靠性行驶试验总里程应达到15000km(强化环路2千km,平坦公路6千km,高速路2千km,工况行驶5千km)。


综上所述,低速电动车的技术要求是完全与传统乘用车对等的,届时老年代步车的概念或在根源上消失。而针对以上标准,现阶段能够达到标准线的老年代步车也许是屈指可数,未来新生产的产品能否达到以上标准也仍是个未知数。


所以,当老年代步车合法化,失去了“无牌无证”的优点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如今老年代步车的固有市场,在未来极有可能会被大牌乘用车厂吞噬。


比方说眼下月销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五菱 宏光MINIEV,就是有合法手续的人民代步车,背后既有大厂的质量保障也有奇高的性价比,这类微型电动车就是老年代步车的“完美”替代者?


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说一千道一万,老年代步车之所以能够在大小城市盛行,原因不过于老年人出行难。尤其是在偏远地区的乡镇,老年人无法依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就这样被“困”在了家中。


而贴近老年代步车的使用场景,这类产品的优点首先是价格便宜,主销价格区间大概在2-3万元内,家庭所需承担的资金压力较小。然后是尺寸小,穿街走巷完全没压力,驾驶起来也没有太大的难度。再者是造型与小汽车高度接近,既有面子又能遮风挡雨,还能接送孩子上下学。


试想一下,如果老人没有了老年代步车,他们的出行方式是挤公交?挤地铁?还是只能靠一双年迈老矣的腿?很显然,“除虫”并不能使用一刀切的办法,毕竟老年人的代步需求是不会凭空消失的。


因此,对于整治老年代步车乱象一事,有关部门只能智取,不可采取强攻的方式,不能忽视老年人出行难的客观因素。而从目前最新修订的微型电动乘用车标准来看,合法化或是整治乱象的唯一方向,因为产生乱象的根本原因是违法成本低。


但问题来了,取代老年代步车的微型电动车,是否需要在车管所进行上牌登记?驾驶员又是否需要持有合格的驾驶证?驾驶证的等级需要达到哪个级别?


在笔者看来,当老年代步车合法化之后,车管所可以考虑在上牌登记的层面上,赋予它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的定义,驾驶者需要持有的驾照等级则与两轮/三轮摩托车同级。


这样一来,用户可以省去了排队等传统指标的烦恼,二来是相比传统乘用车,微型电动车对驾驶员的持证要求有所放宽,总体上对老年人群体还是比较友好的。


最后,大家对于整改老年代步车乱象,有什么建设性的想法吗?欢迎你们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图片来源网络)


撰文 / 晴天先森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车系: 宏光MINI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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