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捷途X70PLUS配置与宣传不符”看诚信

近日,"捷途X70PLUS因配置与宣传不符",在被消费者投诉激光大灯、APA自动泊车系统、OMS乘务员自动检测系统、L2.5级别的自动驾驶等配置与所宣传不符而被打脸之后,奇瑞控股捷途发布声明:有关"捷途X70PLUS配置与宣传不符"一事系产品上市发布会中的表述不够严谨,引发媒体及用户对配置的误解,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经实地调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漏,导致捷途X70PLUS天版车型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备注栏错误勾选了激光大灯配置,为表达诚意,厂家将免费为合格证备注错误的用户加装激光大灯或进行费用补偿。

捷途声明发出之后,竟然是一片叫好,将不具备的配置拿来宣传,或者用高配车型配置模糊宣传,已涉嫌"虚假宣传",归结于"表述不严谨",是消费者和媒体误解就完了吗?显然不够。将承诺配置完善,或者进行费用补偿,都是消费者该有的权益。

试问,一款新车型从研发到上市,多少人参与其中,一个错误会始终视而不见?一个人不严谨,参与者都不严谨吗,还是说捷途车型对产品的不严谨已经到了视而不见地步。

  

从当时相关报道来看,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广告法》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让犯规者承担责任,对于同业者才是兼顾公平原则。诚信体系建立不仅要靠企业承诺,还要有完善监督体系。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推诿责任,对错误不以为然。更有甚者,连基本道歉都没有。

4月份,海马汽车在官方中声称自家的产品海马7X成为"博鳌亚洲论坛的指定用车"。消息一出后,迅速被打脸,博鳌论坛发声明表示,上汽通用别克是本次大会的唯一指定贵宾用车,其他品牌均是盗用宣传。

  

这一声明之后,海马公众号已经删掉了宣传文章。真是啪啪打脸!当然,也仅仅是删除宣传内容,并未发布相关致歉信息。

相对捷途不痛不痒的声明,海马汽车更是采取"鸵鸟"策略。车企这类子虚乌有的宣传,不仅损害品牌形象,还会失去消费者信赖,信赖源自诚信,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耍"小伎俩"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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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系: 捷途X70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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