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途汽车被曝虚假宣传,“闹乌龙”无故减配,厂家认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大部分人买车都是在4S店购买的。那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在4S店买车货不对板的情况呢?



从今年4月开始,网上车质网就开始有大量关于捷途X70 PLUS车型“销售欺诈与宣传不符”的相关投诉,其实关于汽车“货不对板”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这样大体量的被投诉“货不对板”,老司机还真是头一次见!


关于“承诺不兑现”和“销售欺诈”的投诉量占了总投诉量的77%,这样的数据尤其惊人,为了让大家了解清楚事情因果,老司机翻查了一下投诉的情况,给大家捋一下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宣传里的高科技配置消失了?

捷途X70 PLUS作为捷途X70的换代车型,在2020年10月正式上市。在当时的新车发布会上,捷途营销公司执行副总经理王磊在发布会上提到,新车定位是“专为自强青年而生的强者座驾”,共推出了天、地、星、辰、山、林、火、风、雷九个版本共计27个配置车型,其中天版本车型为顶配车型,售价区间为7.7-13.7万元。


捷途官方在发布会上明确提到,捷途X70 PLUS高配版本配有激光大灯、APA自动泊车系统、车内活物检测、人脸识别危险动作检测、OMS乘务员自动检测系统、L2.5级别的自动驾驶等13项配置。


对于如此丰富的配置,在4S店承诺实车和厂家宣传的配置一致的情况下,不少潜在消费者都出于对4S店的信任纷纷下定。然而,车主们在今年3月提车后却傻眼了,原本厂家宣传的高科技配置却没在捷途X70 PLUS车型“天”版本中搭配,甚至连车辆出厂合格证上明确提及的激光大灯在实车中也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下,就有了本文开头的大量关于 捷途X70 PLUS车型“销售欺诈与宣传不符”投诉的一幕。

欺诈行为,违反相关法规

针对这种情况,有律师表示,车主权益明显受到减损,厂家明显违约和侵权。车主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辅以发布会视频等证据进行维权,若是厂家原因导致,需要厂家提供解决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车交付过程中,经销商是否主动告知消费者以上所提及功能的缺失,如果并未提前告知,则明确是一种欺诈行为。


针对新车上市发布会宣传内容,律师表示,作为一种广告行为,应该受到消协等管理机构监督,目前已经明显形成虚假信息传播。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广告法》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盲羊补牢,厂家发声明


5月10日,针对“捷途X70 PLUS存在虚假宣传”的报道,捷途汽车对外发布声明称:捷途X70 PLUS为产品系列(包含∶雷、风、林、火、山、辰、星、地、天、武侯、孔明、卧龙12个版型),以上版型均属于我司向国家工信部申报公告的同一款产品。其中卧龙等版型上可以选择激光大灯、APA自动泊车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载微信等科技配置(可在各销售渠道正常购买)。我司官方配置表及终端展示销售过程中的配置均与实车一致,但在产品上市发布会中表述不够严谨,引发用户及媒体对不同版型车辆配置的误解,我们深表歉意。

经我司调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操作疏漏,在个别用户购买的天版车型(非标配激光大灯)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备注栏错误勾选了激光大灯配置,给部分用户造成了困扰和误解,对此我司表示诚挚的歉意,为表达我司诚意,我司将免费为合格证错误的用户加装激光大灯或给予用户相应的费用补偿。

老司机有话说

随着中国车市消费理念的日渐成熟,加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如果汽车品牌还是耍这种小聪明来忽悠消费者,可能为这种行为付出很大的代价。这次捷途也及时提出了关于事件的解决方案,希望捷途这样的做法能“亡羊补牢”,重新获取消费者对其的信任吧。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车系: 捷途X70 PLUS
标签: 品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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