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调整 PHEV车型受影响

5月14日,工信部网站披露了“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变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三部门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


工信部公告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了调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PHEV)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

另外,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等新版标准正式实施。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新能源汽车

智车派了解到,原《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文件中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在202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后,该税收优惠政策做了延续,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继续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免征对象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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