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2023年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可达95%


日前,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围绕工作基础好、覆盖范围广和示范作用大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汽车产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通知明确将以建立回收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等为实施方向,其中,回收体系为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


此外,通知强调,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绿色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再制造等技术研发,突破核心技术,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报废汽车回收、回用件流通等领域的应用。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我国的报废汽车数量也与日俱增。目前,我国汽车拆解产能约150万辆/年,而汽车实际报废量已超过1300万辆。预计到2025年,我国实际报废汽车数量将超过1500万辆。有机构预测,到2025年,汽车拆解市场规模有望从2020年的281亿元升至846亿元。


此前,我国对于报废汽车相关回收管理主要有“一个办法、两个规范”,分别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出台)、《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2007年出台),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2008年出台)。但早期政策主要侧重于报废而非回收,已经不适用于我国目前的汽车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对报废汽车的回收率尚处于较低水平。绝大多数报废汽车流入黑市回收,经过非法改造后直接在三、四线城市销售。还有一部分报废汽车的处理方式是经过地下拆解后,将部分零部件直接翻新再销售,这样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更关键的是,这种做法的实际回收利用率还不到40%。可以看到,构建规范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已经势在必行。



为此,通知对报废汽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报废汽车拆解产物进行规模化、规范化及高值化利用,并开展绿色选材、推行绿色采购、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强化绿色生产等系列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关键零部件溯源、制定相关维修、拆解手册,通过信息化平台定期收集报送信息,支持试点考核评估。


可喜的是,为了提高报废汽车利用率,目前已有多家公司提前布局。如,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废钢加工设备,其主要产品包括废钢破碎线、剪切机、打包机、压实机等,均为汽车拆解的主要设备;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汽车后市场业务涵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及动力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


据了解,本次试点期限为2年,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汽车产品均包含在试点范围之内,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结合优势联合申报,或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联合申报,实现资源共享。


相信,随着监管的强化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报废车辆回归正规渠道。而随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政策的落地,我国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也将愈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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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业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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