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转正!微型低速电动国标发布:车速不高于70,必须配ABS


近日,工信部等相关单位开展了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在新修订的国标中,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即路面上常见的“电动老年代步车”。


新的国标要求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为: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 km/h的纯电动乘用车。 

其他技术参数和要求还包括:


长度应不大于3500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应不大于1700mm,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在空载、静态状态下测试,向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35°;

30分钟最高车速应大于等于40 km/h且小于70 km/h;

0 km/h~30 km/h 的加速时间,应不大于10s;

通过4%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20 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10 km/h;

电机峰值功率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计算的比功率值应不小于10kW/t且不大于20kW/t;

正面碰撞试验以40 km/h的速度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31498的要求;

车辆应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抱制动系统(ABS),并满足相应的制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此外,新国标还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要在车身两侧和后部,张贴带有符合法规的“微电”字样的椭圆形黄底黑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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