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全国多地曾出现电动自行车爆燃的事故。其中在今年5月10日晚,成都一小区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燃爆事故,导致包括一名婴儿在内的6人受伤。
因此,国家应急管理部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且这项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在《规定》中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表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在新规正式实施之后,北京市丰台区这次检查开出了首张罚单。这也表明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容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