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音:汽车媒体人要加强学习 不能误导吃瓜群众

随着汽车自媒体兴起,媒体门槛越来越低,一时间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经常在一些和汽车有关的文章和短视频里,看到一些汽车媒体人大摆乌龙,混淆概念,误导吃瓜群众。

有人认为,只要会开车,就有资格开一个汽车自媒体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汽车媒体人,不仅要懂汽车、懂新闻,还要懂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起码的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也必须要懂,否则,就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如果不懂相关法律,一不小心可能还要吃官司。


​作为一个从事新闻采编近40年的老媒体人,过去几年,本人先后写过四篇文章普及汽车基本知识。2015 年 7 月 21 日,本人发表了一篇一锤定音:新能源汽车基本知识亟需普及。针对新能源汽车存在的一些误区进行解读。2017 年 11 月 27 日,发表了一篇一锤定音,标题是:普及汽车基本知识迫在眉睫,免得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针对媒体上普遍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澄清。今年 2 月 19 日,发了一篇一锤定音,标题是:普及汽车基本知识需要坚持不懈。今年10月12日,发表了一篇一锤定音:汽车只有两种: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

这篇文章应该是第五篇了。现在看来,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汽车媒体人,不仅要学习汽车基本知识和新闻基本知识,还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也要学习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在当前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大潮汹涌袭来之际,还需要学习许多自然科学知识。加强学习非常重要,普及汽车基本知识也非常重要,需要坚持不懈经常讲。


​前几个月参加了一场新能源汽车研讨会,感触颇深。不由令人感慨,今后选汽车媒体人,文科生知识不够用了,需要选理科生了。

梳理一下,汽车媒体经常容易被混淆的概念和应该着重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机动车和汽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些汽车媒体在报道中,经常把机动车和汽车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按照公安部的统计口径,机动车包括汽车和摩托车。汽车分为小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还有大中型载客汽车,也就是俗称的中巴和大巴。


​按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口径,汽车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乘用车共有四个种类,分别是轿车、SUV、MPV和交叉型乘用车(微面)。

二、凡是国内生产的汽车都是国产汽车

一些短视频号及自媒体文章里,经常把国产汽车等同于自主品牌汽车。许多消费者也受到误导,误以为吉利、奇瑞、比亚迪、长城等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就是国产汽车,而合资企业生产的奥迪、奔驰、宝马就不是国产汽车。

根据国际通行的原产地规则,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汽车,不管是自主品牌厂家生产的,还是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都属于国产汽车。


​国产汽车对应的是进口汽车,和品牌没有关系。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只有两种,一种是国产汽车,一种是进口汽车。

三、纯混合动力汽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

按照国家现行法规政策,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B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和燃料电池汽车(FCV)。增程式电动车包括在插电混动里。

混合动力汽车(HEV)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不用外接充电,不要更换电池,也没有里程焦虑,是一种非常有前景的节能汽车。但是,混合动力汽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而属于节能汽车,不能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和优惠。


​本届广州车展亮相的东风日产首款e-POWER车型,是用油发电,电驱动,也属于电动化车型。但是和混合动力车型一样,不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

四、以负面报道敲诈勒索属于犯罪行为

最近几年,汽车企业、汽车品牌和汽车产品被一些自媒体和客户端恶意攻击和抹黑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报道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故意放大问题,败坏品牌形象。其中一些报道有着明显的商业目的,涉嫌敲诈勒索。

一些汽车维权网站,打着维护消费者利益幌子,向汽车企业索要费用。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指出,如果一家网站以公布投诉信息为手段,要挟企业支付钱财,这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刑法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某自媒体刊发某品牌电动汽车自燃烧死人的假新闻,被厂家告上法庭,判决这家自媒体道歉并罚款。某汽车维权网站也被监管部门予以惩戒。

汽车媒体人进行正常的批评报道,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做到事实准确,没有恶意,也没有经济利益。

五、报道汽车上市公司尤其要谨慎

前几年,国内某汽车网站发出一篇涉及比亚迪的虚假新闻,导致比亚迪股价大跌。比亚迪一些投资人蒙受重大损失,准备联名向法院状告这家网站。后来,这家网站的负责人亲自给比亚迪老总王传福打电话道歉。王传福做了工作,这些投资人才没有去告状。


​前几年,某经济类报纸发出一篇文章,称国家发改委建议北京市取消汽车限购政策,第二天国内汽车股大涨。其实这是一则假新闻。个别汽车媒体人和券商勾结起来,用假新闻哄抬股票,实质上是一种犯罪行为。此事由于没有人举报,最后不了了之。

国家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着严格规定。汽车媒体在报道汽车上市公司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敢触碰红线。否则是要吃官司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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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业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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