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遭路虎一分钟内8次别停后追尾,维修费近10万。案件历经“不予立案—行政立案—终止调查—责令重查”多次反转。
3月19日,吕先生再次求助:早上7点40分起,自称桂林路派出所民警上门敲门,他拒绝后用扫把抵门,下午1点23分,无奈报警,彩织派出所出警劝离。警方回应:“是公安局民警敲门,正常办案子没有别门。”
吕先生称,媒体报道后个人信息疑泄露,自己和妻子手机遭自称路虎司机妈妈及陌生电话“疯狂轰炸”,单位领导、岳父老领导均施压要求和解,“不敢收理赔费,怕被反告敲诈”。
同日,朝阳区司法局告知吕先生:“案件证据已审查完毕。”目前,吕先生仍在等待重新调查结果。
此前报道: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一分钟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
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后续却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交警称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
当事人自行报案后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2月3日朝阳区分局又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吕先生近10万元修车费理赔无门,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
记者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民警详细记录了记者反馈的问题后表示“将由案件经办民警进行回复”。桂林路派出所称需向分局报备却“没有分局联系方式”。
3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知吕先生,刑事复议认定“原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目前案件已重启,结果预计一个月内出炉。
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我局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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