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智能驾驶最好别用?出了事是车主的责任,直接考验车企良心了
想象一下:傍晚下班,你把爱车开到小区地库入口,自己潇洒下车,目送车辆“自己”开进车库寻找车位。这科幻感满满的场景,听起来是不是很酷?不少热衷于科技的车主,正热衷于这样测试所谓的“自动驾驶”功能——记忆泊车、城市领航、高速脱手驾驶……
然而,现实往往比想象骨感。2025年4月15日的一则报道,为我们敲响了刺耳的警钟:一辆开启智能驾驶(NOA模式)的小米SU7,在高速上以116公里的时速猛烈撞向护栏。系统虽然提前两秒发出警告,驾驶员也紧急接管,但悲剧仍无法避免——车上三人全部遇难,撞击瞬间车速仍高达97公里。
类似的场景并不少见。高速上放开方向盘自拍、城市道路中低头刷手机“交给车辆”、停车场里人下车让车“自己入库”……这些看似炫酷的操作背后,潜藏着巨大的认知误区。这个误区,源于一个关键事实:目前市面上所有商用量产车的“智能驾驶”,无一例外,都只是“辅助驾驶”。
无论是华为的ADS 2.0、小鹏的XNGP,还是理想的AD MAX 3.0,它们的技术等级都是国际通用的L2级别。什么是L2?它本质上是一个“高级帮手”。国家法规明确要求:驾驶员必须全程手握方向盘,视线持续关注路况,并在系统提示时立即接管操控。一旦出事,法律责任板上钉钉归于驾驶员。
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矛盾点,直接考验着车企的诚信与责任心。
一方面,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车企的宣传往往极具诱惑力:“遥遥领先的自动驾驶体验”、“数千公里无需接管”、“上车即可安心休息”……这些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广告词和演示视频,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这车能自己开”的错觉。
另一方面,翻开购车合同或用户手册,映入眼帘的却是密密麻麻的“严谨”免责条款。所有车企都在这里不约而同地回归“本分”:我们提供的是“驾驶辅助系统”(ADAS),不是自动驾驶!使用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警惕,随时准备接管!因误用系统导致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用户承担!
一位资深法律博主“老马说法”一针见血地指出:“车主们奔着炫酷的智能驾驶宣传买了车,却很少细读晦涩的免责条款。轻信宣传导致过分依赖,危险便随之而来。而当事故发生时,无论车主如何强调是系统问题,依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手握方向盘责任就在你,车企总能置身事外。”
2025年公安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正是为了厘清这团乱麻。文件再次强调:所有在售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等同于“辅助驾驶”,驾驶员脱手脱眼属于严重违规,出事需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同时文件也给车企戴上了“紧箍咒”:严禁将L2包装夸大为L4(高度自动驾驶)进行宣传,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虚假宣传致人伤亡的,相关责任人可能承担刑责。兜售所谓“智驾神器”忽悠车主放手不管的商家,同样难逃追责。
新规的出台,如同给火热的智能驾驶市场注入了一剂清醒剂。曾经充斥网络的“上车睡觉”、“全程脱手”等夸大宣传语悄然消失。越来越多消费者开始明白:所谓的“自动驾驶”,目前阶段还远未成熟。
那么,面对这块诱人又带刺的“技术蛋糕”,消费者该如何安全享用?关键在于心态的转变和行为的规范:
1. 认清本质: 牢记一点:现阶段所有功能都是“辅助”,不是“替代”。方向盘在你手中,安全责任就在你肩上。它更像是升级版的定速巡航加车道保持。
2. 敬畏规则: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企给出的操作指南。双手切勿离开方向盘超过系统允许的极短时间(通常仅几秒),视线永远聚焦在前方道路。
3. 读懂说明: 购车后务必仔细研读用户手册关于智能驾驶功能的详细介绍、限制条件和风险提示。了解它的能力边界在哪里?什么天气不能用?什么路况下失效风险高?
4. 保持警觉: 即使系统运行平稳,也要时刻关注路况,对突发情况(如施工路段、行人突然横穿、前方事故)保持预判。系统提示接管必须立即响应!
5. 破除幻想: 不要被华丽的宣传迷惑。车企宣传的“99%场景可用”,不代表它完美无缺,剩下的1%可能就是致命风险。恶劣天气、复杂路况、罕见场景永远是系统的挑战。
值得欣慰的是,责任划分的明确化正在促使车企走向更诚实的宣传。部分品牌在演示视频中加入了显著的“驾驶员监控”提示,宣传文案也明确标注“辅助”字样和限制条件。这无疑是行业的进步。
技术发展的道路总是螺旋上升的。 正如英国《自动驾驶汽车法案》所探索的方向:未来当技术足够成熟、法规足够完善时,或许真能实现“系统开车,车企担责”。但在此之前,我们仍处在技术的“辅助”阶段。每一次对责任的明晰,不仅是划清法律界限,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智能驾驶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能显著减轻长途驾驶的疲劳感,甚至在关键时刻辅助避险。它的价值,不在于让我们彻底解放双手,而在于成为我们安全旅程中一个更可靠的伙伴。 当我们手握方向盘,目光坚定地望向前方道路,这份对责任的担当和对技术的理性驾驭,才是安全抵达目的地的真正保障。技术的进化需要时间,而安全意识的进化,则始于每一次对方向盘紧握的承诺。
京ICP备09113703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1055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68-5856
举报邮箱:jubao@autohome.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