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就要迎来五一小长假了,虽然调休被无数人吐槽,但想到可以连休5天还是很期待的,此时不少人已经安排好自驾行程准备上路了,不过最近看到一个新闻,倒是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夫妻开车自驾,却被交警认定“人货混装”
最近两天,有网友拍了一段视频发到网上。视频中他的说法:自己开车自驾外出,遇到交警例行检查,交警打开车厢后认定他们存在“人货混装”的行为,要进行处罚。
车主自然就懵了,他觉得自己车内的确是放了一些置物箱,但都里面都是自己的洗漱、衣服和日常用品。并且他们的车辆没有进行过改装,原厂车椅只是放倒。并且这些东西都属于自用,不是拿来销售的,不能认定为“货物”,被说为“人货混装”让他有些不能接受。
好在视频后又出现一位交警出面解释,意思是他们车里的东西虽然多,但没有危险品、也都是自用,所以就不需要处罚了,但还是教育批评了一下。
商用MPV、微面,都是重点关照的对象
其实从视频可以看到,这位车主所开的应该是一辆商用MPV车型,在路上十分常见,很多人购买这些载客车辆用来拉货,也恰恰如此,这类车型总是很容易受到各地交警的关照。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车辆除了后备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其他地方不得载货,也就是不能放置物品。但从这个法条来看就牵涉到两个问题:哪些东西属于货物?放多少货物属于载货?
现实生活中,我们开车经常会在座椅、车辆地板上放置一些东西,例如像背包、行李箱、衣物等,但理论上这些东西只能归纳为个人物品,所以严格来说,一般用于出售的才能算“货物”,自用物品不在货物的范畴之内。
但在实际中这个法条却会碰到很多问题,例如车内放了一箱“货物”车主一口咬定说是自用的,另外货物摆放的位置、数量、种类等各不相同,给交警的判断带来很大困难,同时也有很大的灰色空间。所以导致各地交警在执法方式和力度上各不相同。
不过这里还是要指出,大家日常用车难免会装载一些物品,但假如小客车装载货物不规范、过多,同样也会被交警拦下并处罚。有时候我们常见的车内装载了超规的物品导致后备箱无法关闭的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
写在最后
虽然日常中我们很少遇到小客车“装货”被罚的事情,不过车主自己也需要从车辆安全角度出发来。小客车毕竟是坐人的,放太多物品一般很难固定,驾驶容易有安全隐患。另外装货太多车重也会明显增加,最终也可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当然最后还是希望交规能针对类似处罚可以再明确细化一些,免得造成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