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十条新规!涉及国三限行、国四淘汰、皮卡解禁、事故判定

十月即将到来,货运行业又有一大批政策出台,事关卡友们的出行、钱袋子等,具体涉及哪些城市、包括哪些内容呢?本文做了如下汇总,建议卡友们先码后看,早了解早准备。

(1)广州:10月15日起分阶段限行国Ⅲ柴油货车

2023年8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表明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大致为:

· 2023年10月15日起,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与现有货车限行措施规定的中心区域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每日7-24时)有所扩大;

· 2024年1月1日起,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与现有货车限行措施规定的市区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每日7-24时)较现有货车限行措施(每日7-22时)延后2小时;

· 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要注意的是,本次广州国Ⅲ柴油货车限行,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所有国Ⅲ柴油货车均适用,包括外市籍车辆。

(2)河北:10月1日起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2023年8月18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与省政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确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三类九证”进入实体证照停发过渡期,10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据悉,河北省是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首批16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22年9月15日开始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当前已生成电子证照245.5万张,占有效期内实体证照总量的62.34%。

(3)青岛即墨:10月1日起部分区域货运车辆限时通行

2023年9月16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调整货运车辆限时通行管理区域的通告》,对货运车辆限时通行管理区域予以调整。

· 限时通行时间:早6:00-晚23:00时段内;

· 限时通行车辆类型:危险货物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特殊结构货车;

· 限时通行管理区域:石林一路以东、青威路以南、204 国道以西、桃源河二路以北、韩柞路以北、石林三路以东、蓝鳌路以南、石林一路以西、淮涉河二路以北、204 国道以东、潍蓝路以南、大田路以西、鹤山东路以北等围合区域。

《通告》还表示,相关车辆驾驶人员若违反禁令标志,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4)益阳:10月1日起中心城区实施货运车辆禁行限行

2023年9月1日,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决定对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

禁行限行区域,包括资江以北区域、资江以南区域,会龙山大桥、西流湾大桥、龙洲大桥等。

· 货车通道:全天24小时禁止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国Ⅲ(含)以下柴油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 严格控制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及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通行,每日7:00至22:00禁止轻型载货汽车通行;

· 一般控制区:全天24小时禁止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国Ⅲ(含)以下柴油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通行;每日7∶00至22∶00禁止载货汽车及挂车、专项作业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通行。

(5)苏州:10月1日起允许皮卡和新能源货车在货车禁限行范围内道路通行

2023年8月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限行管理》通告。

提到,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允许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每日9:00至16:30、18:30至次日7:00,在货车禁限行范围内道路(含城市快速路)通行。

据悉,目前江苏省除苏州外已实现基本皮卡全面解禁,该《通告》实施后,江苏全省对于皮卡的限制,基本仅剩苏州部分路段早晚高峰期间出行限制,这对于苏州皮卡市场来说,势必会带来皮卡销量的提振。

(6)苏州:10月1日起禁限行国III柴油货车

2023年8月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决定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明确:全天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古城区范围内通行(“古城区”是指护城河以内区域);每日7:00~24:00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阳澄湖大道、中环东线、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等涉及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虎丘区的35个路段内通行。

(7)10月1日起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检查规范》

2023年5月23日,公安部发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检查规范》(GA/T 2096-2023),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检查的检查项目、检查要求和检查结果处置,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道路上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

危险品运输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不仅需要专业的车辆来保证运输的安全,对于其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管局也是高度重视,会更加严格。最近还有消息称,北京拟建西北外环线危险货物运输专用通道。

(8)浙江衢州、嘉兴:10月10日起施行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

2023年9月7日,浙江衢州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衢州市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布了国四及以下淘汰补贴方案,最高3万元。 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补助,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2023年9月13日,浙江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拟出了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标准,最高可拿到3.6万元的补贴,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9)河南舞钢:10月7日起部分区域货运车辆禁行

2023年9月18日,河南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的通告》,决定自10月7日起,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

· 禁行车辆:①车长≥6米或者总质量≥4.5吨的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②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③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其他货运车辆。

· 禁行时段:每日6时至22时

· 禁行区域:舞钢市建设路(S228至柏都大道)以南、柏都大道(建设路至龙泉路)以西、龙泉路、湖滨大道、马鞍山大道以北、S228(建设路至马鞍山大道)以东合围区域;除S228、建设路(钢城路至S228段)、马鞍山大道、柏都大道为货运车辆绕行线路外,禁行区域包含其他边界道路。

(10)10月1日起施行《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023年9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该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标准》规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故意夹带危险货物或违规运输禁运、限运物品”、“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包装容器损坏、泄漏”、“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形时,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编后语

10月份即将施行的10条货运政策中,有3条关于货车禁限行、3条关于新规落地、2条关于国三车禁限行、1条关于国四车淘汰补贴、1条关于皮卡和新能源货车的允许通行,相关地区的卡友在出行前要多加留意。

最后,在10月即将来临之际,也正值中秋国庆佳节,在此也祝愿各位卡友: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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