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忽多花好几千!聊事故中的同等责任

这是一个亲身经历,前几天我开车去加油站加油,准备右拐的时候一辆电动自行车逆行朝我撞过来,虽然我速度已经很慢了,但是还是因为他骑车的速度过快而导致无法制动撞向我。最终导致了我车的右前保险杠受伤。

既然发生了事故,而且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赶紧打122报警等警察处理,同时关注一下电动车驾驶员是否有外伤(幸好没事儿,神智都清晰),在等交警来的时候赶紧设立警示标示提醒后车注意。

交警来了以后果不出意外,这起事故的责任警察给我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开的是对半责任(每人各50%),电动自行车就不必说了逆行而且速度过快;而对我则是使用交通法中“驾驶员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车”这条对我进行的责任认定。所以各位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可得小心,开车各种观察到了细节,哪怕是非机动车逆行你也得让,要不很可能就得背责任了。

交警定完责任,我带这位驾驶员去医院得去检查一下,放下他是否承担责任,本着人道主义也得让带人家检查一下,毕竟谁让我开车没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车”呢。结果到了医院,这位朋友也自知理亏,而且也表示自己没什么问题,希望就不去看了,打算和我私了。我其实很不想私了,因为交警开单子了,也在保险公司报了案了,改走保险走保险,按流程办。不过这朋友反复和我说希望和我签一个私了的协议,放弃检查看病,同时也让我放弃向他赔偿我车辆的维修损失。

就是这么重要的一个时候,加之挺晚的了(快晚上12点了),我竟然把同等责任想成了反正都是各自有责任就各自修各自吧,我也有保险可以给我车维修。他没保险自己去看病呗。没想到就这么一疏忽造成千古恨。

和这人签了一个私了协议,通过也电话了警察我们这签署的协议是有效的,给他送家里以后,第二天我把车送到4S店去修车。

结果在修车的时候才明白过来,我这同等责任,落实到我修车的时候,保险公司只负担全部车辆维修费用的50%,剩下的50%需要我与骑自行车的人一起商议怎么赔偿。其实说到这,我就特别后悔了,其实就算昨天给这个人看病也花不了多少钱,预估照片子+开些药也就1000元。但我自己的车辆维修费用,4S店给我报价就是6000元(更换前保险杠+维修翼子板+大灯维修),保险公司报一半我自己需先支付3000元。

如果按对方看病1000元计算,那么我俩各50%责任,最后我俩各自承担2000元就好了,结果倒好,还比之前我自己多花了1000元,有些不划算啊。白白多花了1000元,要是不合对方签那个私了协议就好了,太后悔了。

就这个事儿,想这里和大家一定要分享,如果是同等责任,请一定要按照流程处理,如果你有交强险和足够的三者险,那么即便是对方人员受伤严重也可以通过保险来给出赔偿,千万别私了。

各位一定要记住,事故中各50%责任不代表着就可以自己修自己的车,而是在理赔中保险公司只会担负你50%的相关费用,切记!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各一半是和你所要自己承担的维修费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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