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网约车司机造黄谣遭大量骚扰#】
1、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微信群和当地主流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唐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陈某需向唐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8000元。
2、起因
原告唐某通过某出行软件下单顺风车,并支付了车费585.7元,同时备注愿意与车主平摊高速费。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陈某要求唐某支付高速费620元,唐某通过微信支付了这笔费用。
唐某后来发现该行程的高速费收费区间为190元至236元,认为陈某超额收取了高速费。
3、经过
唐某与陈某协商退还超额高速费未果,于是向平台求助。
陈某因唐某的求助行为,在微信群(345人)中恶意造谣唐某为性工作者,并教唆群内人员骚扰唐某。
微信群内多人根据陈某提供的联系方式骚扰、辱骂唐某,严重影响了唐某的生活和工作。
4、网络评车
法院认为陈某故意捏造事实并公开传播,导致唐某名誉受损,陈某的行为存在恶意,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强调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提醒公众恶意造谣和诽谤他人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这也提醒了公众在遭遇网络侵权时,应积极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