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汽车的订购页面将“智驾”更名为“辅助驾驶”后,一众车企陆续跟进或提前更名。
似乎给辅助驾驶系统改名成为了趋势,为何要改名呢?
笔者认为辅助驾驶系统更名是趋势也是必然的结果,因为“智能”一词存在很大的迷惑性;是可以有多重解释的。对于智能相关知识储备较少且逻辑分析能力较弱的汽车消费者而言,任何功能的前缀是“智能”则难免会产生错误理解;加之一些品牌发布会或终端销售人员不够客观的描述包装,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则难免出现错误操作,所以改名是很有必要的。
功能名称一定要简单直白,让消费者一眼看懂才能规避风险。
于是工信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禁止使用:自动驾驶,高阶智驾等模糊词汇,统一推广“组合驾驶辅助”等专业术语。
“智能”的解释
理论上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一概而论。
“自动化”指的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机械化执行重复任务,减少人工干预和提高操作效率。其侧重点是使用预设程序完成工作流程,并且要确保执行任务过程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自动化生产就是最佳参考,使用机械臂或机器人配合预设程序的生产良品率往往高于人工生产的水平。
不过自动化生产往往只能进行简单的、机械的重复动作,自动化不等于“智能化。”或者理解为自动化并不“聪明。”
“智能化”则是指系统或设备可以具备思考、学习、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简单理解为“自主化。”自主和自动是不同的概念。不过如果将“智能”和“驾驶”组合成一个词,那么概念就完全不同了;正常逻辑一定会将其理解为“驾驶行为的自主思考、学习、推理和执行驾驶”的能力,这就难免会体现出一种任务的自动化操作。
真正的智能是包括逻辑性和非逻辑行为的自主行为,之于驾驶系统而言,其包括感知、分析、推理、决策和执行操作。
也就是说智能本身应当理解为自主学习的能力,自主行为的范畴也仅限于系统本身的不断优化和升级——不关联其他功能或系统的理解就是这样——一旦关联某一种功能和系统则等于将该系统定义为“具备自主行为的系统或功能。”这不就是明确说明该系统或功能是自动化的吗?而且还不是简单按照预设程序的自动化,而是具备从感知障碍物到执行驾驶操作的高水平、高智慧的自主自动化。
所以智能一词本不需要特殊解读,但是一旦关联驾驶功能,其本意就等于“高智慧自动驾驶”能力。
如该系统具备“高智慧自动驾驶”能力则没有问题,反之则全部存在夸大包装或不实描述。
目前无“智驾”
第一节讲解了“智驾”真正的概念和应当具备的水平,可以说用这个词作为前缀的所有驾驶系统都应该是自动化的。
但是截止发稿之前,私家乘用车市场里没有一款量产车具备“智驾”的能力。
所有量产乘用车都只用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该名词是专业术语,对应的是GB/T 40429-2021(推荐国标2021)《驾驶自动化等级与划分要素的关系》里的分级“2级”系统——这是推荐国标,有了这个国标则不应该也不能随意给辅助驾驶系统定义,尤其不能定义为“智驾。”
原因正是“智驾”的潜台词是驾驶功能的自动化,而且是高度的智慧自动化;但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的角色是驾驶员而非系统,设计运行范围是“有限制”的。
在“用户的角色”里对驾驶员需要做的事情有明确说明,“2级组合驾驶辅助”的驾驶员角色(任务)为:
- 执行驾驶自动化系统没有执行的其余动态驾驶任务
- 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并在需要时介入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车辆安全
- 决定是否及何时启动或关闭驾驶自动化系统
- 在任何时候可以立即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在说明中虽然也提到了“驾驶自动化系统”但是也明确说明了驾驶员需要做的事情——关键点是驾驶员需要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并且需要“在需要时介入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车辆安全。”也就是说“2级组合驾驶辅助”可以使用且具备有限制的自动化能力,但是确保行车安全的根本角色不是系统而是司机,并且司机还得去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才行。
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很明确:
“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具备有限制自动化能力而不具备“智能”的能力。
自动化可以是不智能的,而智能一定是高度自动化的。
所以“智驾”这个词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的,如果遇到较真的汽车消费者或第三方机构,那么使用“智驾”给辅助驾驶系统命名的车企都有可能涉嫌违法。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改名潮”的原因,说白了都是在改错罢了,只是错在先则应当对之前的车主进行道歉,对于之前的错误描述应当承担起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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