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于5月10日下午:
多名网友发布视频称秦岭分水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逆行与对向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碰撞造成逆行摩托车手受伤,被撞司机不幸身亡。
据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发具体时间为16时14分许,在发生碰撞之前,右侧车道上有一辆SUV正常行驶,后方跟随一辆摩托车;而这辆摩托车有左右摇摆行驶的情况,操作类似于“暖胎;”而后肇事摩托车从后方逆行超车,并且在行驶中对摇摆行驶的摩托车做出侮辱性手势,碰撞就发生于这一瞬间。
事故前因后果基本明确,责任划分预计没有争议。
在这一起交通事故中应当只有一个责任方,那就是逆行超车撞击对向车道车辆的摩托车司机;有网友认为跟随在SUV后方的摩托车在碰撞之前的驾驶操作异常,但事实是其左右摇摆的驾驶行为在其车道内,驾驶行为应不属于危险驾驶。并且肇事摩托车是逆行借道超车,同时前方的SUV占用了整条车道,想要超车则需要同时超越前方摩托车和SUV;也就是说前车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问题主要在于肇事摩托车在超车之前和过程中没有对前方路况进行必要的观察,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向车道的白色踏板摩托车从画面来看已经靠道路右侧行驶,并且在只有一条车道的前提下,实际该车居中行驶也没有问题;造成碰撞的关键因素还是肇事摩托车司机在超车过程中分心,对同车道前方摩托车进行挑衅,导致车辆过于靠后进而发生碰撞。
其行为应当属于交通肇事罪,导致一人死亡的后果可能需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要深究其是否存在以危险驾驶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话,量刑可能会加重。
山路上的摩托车需要交通部门的重视。
跑山的摩托车文化变味了。
同一日的下午,笔者也驾驶摩托车和几位好友在另一座山上骑行;放眼望去,90%以上的摩托车都已经进入危险驾驶状态,竞速、压弯、反复超越,与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相比,满山的排气噪音已经不算什么了。如果交警在周末的山路中严格执法的话,山路上九成以上的摩托车骑手都得按照危险驾驶罪定性,尤其是一些仿赛、街车和大型踏板车的骑手,那几乎就是刚刚进山门就会躺着骑车。
而摩托车的严重交通事故往往发生于这些山路,现在只是偶尔出现一例,如果再不加以约束的话,就凭那些售价越来越低的高性能摩托车和某些热门品牌、博主的炒作,山路早晚会成为摩托车手的坟场。
为何这些摩托车骑手敢于在山路上竞技赛车呢?
说穿了无非是山路上几乎没有交通监控设施,交警除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也基本不会出现在这些山里;于是几乎所有山路都在加速成为“野生摩托车赛车场”,可是这些山路的路面铺设标准根本达不到赛级水平,甚至有些山路受限于地理环境的影响,其弯道角度和坡度都会超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在这样的山路上开汽车都需要小心翼翼,摩托车骑行更要慎而又慎,可是这些摩托车骑手是不管不顾的;各自看着轮胎温度,估算着压弯角度,在对内燃机可能一窍不通的前提下,认为自己堪比马奎斯,结果是每每与死神擦肩而过。可是这样的操作基本就是和死神明牌式的对赌,长久而言,有输无赢。
不论这些骑手是不是无知的,交通部门都已需要重视。
因其危险驾驶行为危害的不仅是其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正如这一案例,对方摩托车司机平白无故的丢掉了性命,反而是肇事司机还活着,可是害了别人一条性命的肇事司机是一准判不了死刑的,对于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公平吗?
于是后续难免会带来长期的影响,影响的甚至不仅是两家人;如果受害人是已成家立业的人,受害的就有可能是多个家庭,是多位老人和多个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在经历了痛失儿子、女婿、丈夫或父亲的痛苦后,未来又会以怎样的心态面对亲人、朋友和社会呢?
所以不应该再放任了,山路不应该是摩托车骑手的“野生摩托车赛车场。”凡在山路上危险驾驶的,均应当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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