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有拖欠医疗费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两点:
①由于自身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无力垫付医疗费。
②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不愿意提前垫付,等到调解或诉讼解决。
而这就会导致一部分伤者延误最佳治疗时间。
那么发生这两种情况后,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下面小编就要给大家普及交通事故方面的知识了。
今天我们说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用基金。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获得道路救助基金的帮助呢?
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②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
③机动车肇事逃逸的。
道路救助基金的适用人群有哪些呢?
①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的抢救费用。
②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并上报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那么重点来了,申请道路基金垫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①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疾病证明。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发生的抢救费用清单及预交费通知单。
④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下面小编自己制作了一张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大家看一下:
今天的交通事故处理知识普及就到这里了,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和小编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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