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管理者、驾驶人以及交通安全书籍上都在讲,避免盲目高速度形成“三点成一横线”危险局面。这种局面即使是在较宽路面的情况下,也会使各方的应变能力明显下降(图示1)。
图1 所示,A车采取减速措施 避免又超车又会车而形成“三点成一横线”,即避免了两方或两方以上盲目高速危险在"三点成一橫线"危险地点叠加,消除了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
但是一些驾驶人把盲目高速危险叠加在危险点,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如这段《摩托车被挤下玉米地,谁之过?》的视频(截图2~5)。
图5所示,三方中任何一方都有采取措施的时间和距离,特别是小客车与摩托车,任何一方采取减速措施,就不会发生两方或两方以上盲目高速危险行为在"三点成一横线"危险地点叠加。也许有人会说“转弯让直行”是纲性的。是的,可以说法规都是纲性的。但,《道交法》总则第一条中“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紧紧拧在一起,是形影不离的关系。第一条是立法宗旨和目的,不论把“宗”、“旨”和“目的”分开来讲,还是连起来讲,它都比所有道路交通法规中任何一条法规的“纲”性还要“纲”性!
《道交法》第一条对整部法规起统领作用。下面从小客车角度讲三点:
1、就算这起事故小客车没有责任,但是今天小客车驾驶人不管有多么着急的事情都无法办成。
2、要去交警队接受事故调查处理,要去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理赔,这些至少耽搁小客车驾驶人一周左右的时间。
3、如果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伤亡,且不说用《道交法》第一条追究小客车驾驶人的责任,就用第二十二条,小客车驾驶人就脱不了干系。
因此,驾驶人必须牢记:通过危险点,车速较高时要保证所驾车有足够的纵向和横向选择间距,不能保证时则必须降低车速,消除两方或两方以上危险行为在危险地点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