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这辆大货车太猖狂!越双黄线超车、逆向行驶,招招致命

近日,焦作交警接网友举报,2019年10月29日15时11分许,一辆车牌号是豫HN6667的大型货车在中原路人民路口由南向北行驶时,强行变道,并越过双黄线逆向行驶。焦作交警部门接到网友举报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豫HN6667的大型货车确实存在逆向行驶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定和交警大队遂依法对该驾驶员毛某处罚款400元、记9分的处罚。

焦作交警提示:举报和处罚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目的在于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让自己和他人的出行更加安全和畅通。


相关链接:焦作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办法

为加大对全市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鼓励市民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全市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举报范围 

1、机动车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在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的;低速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的;大型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在道路上非法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5、客车、校车、面包车超员的。

6、酒驾(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毒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7、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8、交通肇事逃逸的。

9、其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或案件。

交通违法举报的地点、路段限于焦作市区道路(包括焦作境内高速公路),已经安装有可以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设施的道路、路口不在有奖举报范围之内。

二、奖励标准

市民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1、举报第1项交通违法的,奖励50元;

2、举报第2、3、4项交通违法的,奖励100元。

3、举报第5、6项交通违法的,奖励200元。

4、举报第7、8、9项交通违法的,奖励500元。其中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奖励2000元。


三、举报方式

1、市民发现第1项、第2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可携带交通违法举报有关视频资料,到交通违法发生地所属市区各交警大队进行举报;也可以将交通违法举报有关视频资料发送至邮箱jzjtwfjb@163.com和焦作交警官方微信平台进行举报。

2、市民发现第3至9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拨打有奖举报电话(0391)—3921608等方式,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市民以现场方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提供违法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基本信息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当前车辆所在位置或行驶状态,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3、出租车、公交车举报。

市区安装有行车记录仪的出租车、公交车,可以携带车辆正常行车过程中拍摄到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到交通违法发生地所属市区各交警大队进行举报。

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等视频拍摄方式举报,应当在交通违法发生后24小时内向交警部门举报,举报时需提供机动车交通违法完整视频资料和相关证据内容,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固定的证据应能够认定交通违法事实,显示交通违法时间、地点,符合查处案件有关证据的法律规定。


四、注意事项

(一)市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象不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民警及其工作人员。

(二)举报人虚构、编造车辆交通违法事实骗取奖励或借举报之名报复、敲诈被举报人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同一车辆的同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多名市民进行举报的,对最先举报的市民给予奖励。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对市民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不予奖励。

(六)举报人应实名举报,不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不提供有效银行账户或手机号码等有关真实信息的,视为放弃奖励。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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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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