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白天酒驾撞倒电动车,发生事故后悔不已

近日,桂林一男子中午吃饭时饮酒了,认为交警白天不会查酒驾,下午驾车就撞倒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10月11日15时50分许,王某驾驶黑色小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文昌桥路口西口等红灯。当绿灯亮起王某驾车直行至路口时车头右侧与秦某驾驶的电动车左侧发生碰撞,秦某与其乘坐电动车的儿子被撞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在一旁路口执勤的交警迅速跑到事故现场查看情况,民警发现小车驾驶员王某神情紧张,还一身酒气。民警初步判断王某可能涉嫌酒后驾车,立即将王某控制带回岗亭。而电动车驾驶员秦某左腿受伤,其儿子没有受伤。随后,民警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其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王某交代,他中午吃饭时候喝了三杯酒,以为交警中午不会查酒驾,下午便驾车出门办事,谁知却发生了交通事故。真是一时侥幸,害了自己。

民警现场对王某的酒驾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而本次交通事故,因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秦某母子正在医院接受详细伤势检查,事故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最后,蜀黍也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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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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