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上路?交警蜀黍帮你划重点

四个轮子可遮风可挡雨,可前进可后退,外形酷似小轿车“老年代步车”风潮席卷众多城市,风靡一时。

这种被称作“为中老年人量身打造的老年代步车”,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你觉得是真的吗?不要被不实的言论蒙蔽了双眼!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

不符合标准的“老年代步车”既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且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险能力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央视曾对老年代步车的生产进行过暗访,不得不提的是,老年代步车设计很不合理。

这类车为了迎合消费者“随意穿插”的需要,车身往往设计得很窄,但底盘很轻,高度又比较高,所以不仅视觉上比例很不协调,而且重心也较高,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很容易发飘、倾斜。

刹车构件的设计多采用抱刹,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这对反应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十分危险。另外,这些车辆出厂后一般不会进行碰撞测试,安全性能根本无法保证。

在安全配置方面,老年代步车可以用“简陋”来形容。

市场在售的老年代步车,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身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不用提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这些“高大上”配置了。


影响到安全性能的,还有令人心寒的粗糙工艺和低劣材质。

众多代步车经营户的生产工序相当粗糙,买了电机之后,自己焊装车架、车壳,一天即可组装出厂。除了“电机罩外壳”这样简单到令人心寒的工艺,还有令人心寒的零配件材质。为了利益最大化,老年代步车所采用的零配件均低劣便宜,车身外壳用的不是钢材和铝材,更多是价格低廉的玻璃钢,强度很低,15km/h的时速便足以使其四分五裂。中消协也曾就老年代步车的质量问题发出过警示,其中提到“刹车构件单薄,容易损坏”。

究竟要如何杜绝此种车辆上路呢?

一、出台管理办法

为加强桂林市城区范围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有效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桂林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桂林实际,制定了《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号),并于2019年12月13日经桂林市五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一)禁止生产销售

2020年2月1日起,本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非法拼装、改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和销售非法拼装、改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

(二)商家的销售告知义务与虚假销售的法律后果

商家出售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时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购买者车辆的质量、性能、用途、限制性使用规定、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向购买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发票,商家不履行销售义务的,消费者可提出更换、退货、退还货款等要求。如果商家采用隐瞒、虚假宣传、欺诈等方式售卖,消费者可以大胆说“不”,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三倍赔偿”要求。

(三)设定过渡期规定通行路线时间

2020年2月1日以前购买的,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注册登记(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设定两年过渡期限(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在过渡期限内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四)未纳入过渡期的车辆上路必查

2020年2月1日(含)以后购买的,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注册登记(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过渡期结束后的管理规定

2022年1月31日过渡期结束以后,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注册登记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法律责任

(一)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在禁止通行的时间内行驶的,罚款200元。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四)驾驶无保险机动车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近期,桂林交警积极走进社区、学校,市场周边,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员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劝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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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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