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处罚过马路的低头族!50块钱能买次教训吗?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非常有兴趣了解,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网络上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大家都想知道天津处罚过马路的低头族!50块钱能买次教训吗?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4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第59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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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鲜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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