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17时许,莘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阳平路开展巡逻任务,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突然放缓车速,这一异常行为被细心的民警发现破绽,便立即上前拦截,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当驾驶人落下车窗,车内浓厚的酒味扑鼻而来,且该驾驶人脸色微红,涉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随即,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据了解,该驾驶员为女司机是东北人,对于喝酒这事该驾驶人表示“喝两瓶啤酒,在东北都不算酒”,于是自己感觉喝的不多不碍事,就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被巡逻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莘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切忌“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更不要以身试法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