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应急车道有什么法律依据?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占用应急车道,而对“紧急情况”的定义,仅限于事故车、故障车,以及执勤紧急任务的警车、施救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因此当应急车道信号灯从“红灯”变为“绿灯”、交通提示标志和电子显示屏提示“绿灯亮时,小车可走应急车道通行”时,事实上已经改变了原来车道的属性,从而赋予了合法通行权。临时启用通行路段占用应急车道时,不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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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买对的,顺道咱看看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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