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市辉宇公司3台出租车不打表计价、未主动出具发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处罚,要求3名出租车驾驶员停运半天,并进行学习;依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每台出租车分别处以200元的罚款;依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3台出租车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别扣5分。并将3台出租车的处罚情况在辉宇公司驾驶员微信群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5月26日,运管部门出动执法车2台、执法人员8人,重点对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出租车不打表经营;未主动出示车票;公交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检查出租车40台、公交车14台,纠正不文明行为2起。 此次整治行动将为期一个月,交通运管部门将继续对黔城城区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予以处罚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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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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