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人员伤亡的风险,然而,仍有些人心存侥幸,为图一时之便,将安全抛在脑后……
多起超载违法行为被查处
10月1日17时许,在222省道与岚山疏港大道交会路口,交警岚山大队民警查获两起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其中,因核载5人、实载6人,鲁LVK**2面包车驾驶人胡志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因核载7人、实载8人,鲁LJA**2面包车驾驶人胡立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10月4日傍晚
10月4日傍晚,交警岚山大队铁骑队员在岚山城区查获面包车超员1起、货车违规载人1起。
10月5日上午
10月5日上午,交警岚山大队碑廓中队执勤人员在巨碑线查获面包车超员1起。
10月1日
10月1日,在“拂晓行动”中,交警经开区大队站前中队执勤人员在日照西站周边查获一辆核载8人、实载9人超员面包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超员5人,“大胃王”上路危险重重
9月6日17时30分许,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岚山大队巡查铁骑在辖区路段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鲁LF79**号牌面包车行驶缓慢,车内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执勤人员随即将其拦停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9月14日11时许
9月14日11时许,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莒州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鲁Q16V**号牌面包车行驶异常,民警遂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核载6人的面包车内,实载11人,超员5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超员1人,屡禁不止只因侥幸
9月17日 8时15分,一辆沪 C51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疏港大道时,因超员被交警岚山大队虎山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9月23日6时40分
9月23日6时40分,交警山海天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辖区山海天路与太公岛三路路口站岗执勤时,一辆面包车引起执勤人员的注意,随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9月24日10时许
9月24日10时许,董某驾驶鲁LRC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日夏线时,被交警岚山大队黄墩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1人,属超过核定载客20%以下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董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危险随之而来
人挤上了车,安全却给“挤”下了车,“空间大师”将车辆空间利用再好,却不知危险也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