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管理,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自9日起将组织开展电动车通行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
以二轮、三轮电动车为重点,集中治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人行横道线不下车推行,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元!
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曝光!
交警部门每周曝光一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人员,不想“上电视”那就赶紧把头盔戴起来吧。
小小头盔有大大的作用,把安全放在首位,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安全保障。
挂牌指南
提醒没有给电动自行车挂牌的车主,尽快到就近地点进行挂牌,以免耽误出行。
市民到“带牌销售”网点购买电动自行车可“一站式”解决购买、上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