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60万元!吉利汽车因使用“最高级”等用语,其他车企需要注意

为让自己的产品更有优势,更突显产品性能,车企推广产品时习惯给产品加上前缀,也就是形容词,但是,国家广告法也有明文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明知违法还要去使用违规用语,必将受到处罚。


来自企查查的消息,宁波杭州湾新区吉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在发布的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万元。


资料显示,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林杰,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公司曾用名几何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同样,8月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也因违反广告法,被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原因是该公司涉嫌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5月12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吉利汽车”上发布的推文“‘混’战之王,试过的人都说好”,推文中利用图表、视频、文字以及媒体人口述介绍等形式,将吉利汽车( 星越L雷神Hi-X油电混动版汽车)与日系本田、丰田的混动系列汽车作对比。


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吉利汽车构成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内容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既然做了就不要怕处罚,8月份一个月时间内吉利汽车旗下就有两家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也是自食其果,怨不得别人,希望以后可以引以为戒。


现实生活中,类似吉利汽车的广告行为还有很多,远的不说,就说新势力造车的广告语吧!理想L9被理想汽车鼓吹为“500万以内最好的SUV”,小鹏G9则是“50万内最好的SUV”,还有华为余承东鼓吹问界M5 EV是“全世界颜值最高的SUV”,眼花缭乱的广告语在互联网乱飞,这些车企明知道有被罚款的可能,但还是明目张胆的夸大宣传用语。

本来是有序良性的经营环境,但就是被一些车企无形中扭曲,想送给这些车企的一句话: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不是不处罚,而是时候没到。


本内容来自汽车之家创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车系: 星越L
标签: 品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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