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收取超时占位费是否合理,超时费应当如何定价?

最新消息:

蔚来加电App在更新之后开始收取超充桩和部分充电桩的超时占位费。

至此就有蔚来、极氪和特斯拉三大品牌的充电站开始收“超占费”了;而且有些城市的第三方充电站也收取超占费,收取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呢?这是电混汽车的车主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客观评价收取超占费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充电桩并不够多,在需求大于供给的阶段里,“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做法是非常可恶的;在车辆充满之后应当立即驶离,将充电桩让给有需要的车主使用。


超占费的收取有前提条件,一般标准为:

限制充电桩超过50%不收取超占费

低于50%、高于20%,按照第一档收费

低于20%、高于10%,按照第二档收费

没有限制充电桩,按照第三档收费

参考特斯拉汽车,该品牌的超占费是分为两个档,闲置充电桩低于50%按照每分钟3.2元收费,没有闲置充电桩的时候则按照每分钟6.4元收费;这个标准还是挺高的,按照最高标准计算一小时超占费会高达384元。相信耽误过一次的车主就会长记性了,只不过在超占费收取的系统中也应当设置特殊情况反馈窗口,如果因客观因素无法及时去取车也不应当收取超占费,比如极端天气或者遇到交通事故等情况则不应当收取。


每分钟3~7元的超占费是否过于高,充电站能不能如此定价?

正确答案:超占费可以高一些,充电站有自主定价权。

普通的停车场停一小时少则几元钱、多则十几元,基本没有更高的了;停一天也不过是几十块,所以充电站所收取的超占费看起来确实很高。

但是充电站不属于停车场范畴,那就不能按照停车场的物价标准来定义。

不过也有个别城市对超占费的定价提出了要求,比如北京的超占费不能超过普通车位收费标准的150%;北京的公共停车场最高收费标准是20元,按照150%来计算也只是30元, 这样的标准可能起不到有效避免超占的作用。笔者认为超占费的单价至少应当高于每小时100元,至于车企自建的充电网络则可以适当高一些。


冷知识:

公共停车场配备的交流式充电桩基本没有超占费的概念。

充电桩分为两类,一类是交流式慢充桩,一类是直流式快充桩;两种充电桩很好区分,慢充桩的充电枪小、线束细,比较轻,快充桩则是又大又重。

电动汽车基本都能做到用半小时的时间充电至80%左右,完全充满需要一小时上下。


但是慢充桩就要慢很多了,现在的800V高压碳化硅充电平台可以达到3C充电,可以达到几百千瓦;可是慢充桩的平均功率只是6.5千瓦左右,也就是每小时只能充6.5度左右的电。而纯电动汽车的电池组容量可以高达100度左右,充电自然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慢充桩一般都没有时间限制,毕竟充电时间不好规划。


而且慢充桩一般都在公共停车场里,这些停车场大多建在城市公园区域,或者是住宅区周边;公园区域的停车场基本都是免费停车的,平时的车位闲置率也很高;住宅区周围的公共停车场大多是按照“月”或“年”为单位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偏低,车位也有冗余,所以也比较适合慢充桩。

同时充电过程中的App也会依据购电余量提前通知车主,即便也会收取少量超占费也往往是收不到的。

反之,除有特殊情况以外,那就是主观上想要占用充电位了。


关于充电站收取超占费不应以车位为参考,要以实际占用的充电桩数量为参考。

不少品牌的卡车、客车和个别品牌的乘用车是支持“双枪充电”的,其动力电池组可以分为两部分同时进行充电;使用双枪模式充电可以缩短该车的充电时间,但是客观上也会多占用一个充电桩,导致其他车辆能停车却无法充电。

这些车在公共充电站即便没有超时,亦或者短时间超时,其所缴纳的超占费也可能只是一个车位的费用。

所以超占费的收取应当以实际占用充电桩的数量为参考,否则未来还会出现三枪充电甚至四枪充电!这些车企也就懒得搞超充技术研发了。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天和MCN发布,欢迎转赞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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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系: 腾势D9
标签: 行业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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