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出炉,力争销量增长10%以上

8月3日,山东省工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2023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市场的普及和推广。该方案提出了五大行动,包括优供给、促消费、建设施、拓场景、强服务,实施10项重点任务,力争山东省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增长10%以上。

其中,优化新能源商用车供给是该方案的重点之一。支持中国重汽、潍柴新能源商用车、中通客车、一汽解放青岛、潍坊北汽福田、淄博吉利新能源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载货微面、中大面、微卡、轻卡、皮卡、中小型客车等新能源汽车,针对性研发生产经济实用的“大空间、长续航、多用途”载货车型。

针对优化新能源乘用车供给方面,该方案表示要支持济南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青岛、济南吉利等企业,加大新车型生产,加快构建纯电、混动两大类以及轿车、SUV、MPV等三大车型支撑的产品体系,推动海豚、熊猫等下乡畅销车型提产扩量。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车企和车型目录基础上,对全省生产适合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厂家和车型进行全面梳理,发布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

此外,该方案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充电站覆盖率的措施,推动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桩和换电设施。选取部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村,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引导推动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模式,建立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机制。

该方案还提出了拓展新能源载货汽车应用场景的措施,充分发挥山东省在新能源载货汽车领域的竞争优势,继续提升优势品牌影响力,加大拓展新场景应用,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在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推广新能源轻卡、中卡;在城市配送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中面、大面和微卡;在邮政快递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面和中面;在产业园区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卡、轻卡产品。

总的来说,该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市场的普及和推广。通过优化新能源商用车和乘用车供给,提高乡镇公共充电站覆盖率,拓展新能源载货汽车应用场景等措施,力争山东省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增长10%以上。这将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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