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为支持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于2022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
公告中明确了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潜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新能源汽车累计免征车辆购置税686.2亿元,同比增长101.2%。
除此之外,以下政策对即将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也很重要。
增加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确定购置日期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延用此政策的车型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