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向“问政四川”投诉:
成都崇州宁夏中房江悦小区物业限制未及时缴纳车位管理费的业主进入,给日常生活带来严重不便。
相关部门经核查确认该小区物业并未擅自限制车主进入地下停车场,而是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收取车位管理费;道闸系统对已缴费业主可以自动识别抬杆,对于未缴纳车位管理费的业主,道闸系统无法自动识别,需要人工抬杆放行。
有律师对该回应进行了点评,认为“回应欠妥。”
其认为道闸系统的识别规则是由物业制定,“未缴费车辆需人工抬杆”实际上是不少物业公司采用的变相催缴管理费的方式和手段。这种方式可能由于人工操作不及时造成拥堵,给业主带来不便和心理压力。成都青羊区佳兆广场一业主印证该说法,其称小区存在类似问题;一旦车主忘记缴纳车位管理费,车辆驶离时就会被拦在道闸之前,需要高声呼喊保安放行;而保安往往只是催缴费用而非放行,这会造成后方车辆拥堵并持续鸣笛催促。
是业主的问题还是物业的问题呢?
虽然有相关管理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门禁系统限制车辆、人员出入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但是问题总是有两面性的。诸如上述案例,该业主投诉的是进入地下停车场需要人工抬杆放行,这是对于非缴纳车位管理费的车辆的要求;实际上任何经营场所都有权利设置不同的服务方案,比如会员制服务方案可以是不用排队、自动识别、高效进出,反之,非会员则需要手动录入和计费,只要服务方案是明确的,理论上也不构成变相催缴。
否则高速公路收费站的ETC车道的合理性都将存在争议。
第二个案例实际更具争议。
没有缴纳停车费或车位管理费的车辆,在驶离任何停车场之前,需要做的事情显然是缴费;不论是缴纳一次性停车的费用,还是按照特定周期缴纳车位管理费,只要缴费就不会有保安限制车辆驶离。
反之,不缴纳费用自然无法驶离,享受对应的服务自然应当缴纳相应的费用。
至于驶离效率的差异显然不是理由,手动缴费和自动计费的时效性差异是微乎其微的,只要在驶离之前做好扫码缴费的准备,一般也只需要几十秒的时间;在出行高峰期的阶段里,客观上会带来略微的拥堵,但还不至于造成地库大堵车。
并且关键点在于缴纳车位管理费之后即可自动计费并抬杆,可以提升进出效率的方案就摆在那里,只不过是业主不去选择罢了。所以物业和业主的矛盾虽然是突出的问题,但是也不应该将所有问题都不加以分析的推给物业公司,享受对应的服务则应当缴纳对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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