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网获悉,3月19日,工信部、科技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八部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动甲醇汽车应用,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
意见提出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同时,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公务、出租、短途客运等领域使用甲醇汽车;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市政车辆、专线物流运输等领域使用甲醇商用车。此外,有关地区应积极为甲醇汽车应用创造条件,给予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和甲醇汽车排放限值要求的甲醇汽车购买、运行等应用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针对甲醇汽车特性,意见指出要通过技术改造完善甲醇汽车制造体系,提升甲醇汽车制造技术水平,开发甲醇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专用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自主研发与制造水平,满足甲醇汽车发展需求;着力突破甲醇高效能量转化机制、低排放控制、长寿命低成本耐腐蚀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
在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方面,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甲醇。要充分利用低质煤、煤层气、焦炉煤气等制备甲醇,探索捕获二氧化碳制备甲醇工艺技术及工程化应用;建立完善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体系,保证甲醇燃料产品质量;有关地区应因地制宜、统筹布局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在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基础上,针对甲醇汽车的特性及应用需求,组织制定甲醇汽车技术条件、甲醇发动机技术条件、甲醇汽车专用润滑油、甲醇基准燃料技术要求、甲醇汽车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标准。加强甲醇汽车国际标准制定,完善甲醇燃料及加注体系标准。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加强甲醇汽车监管依法实施环保和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甲醇汽车排放标准、加强甲醇汽车环保达标监管执法、完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