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运输部出新规,特别针对卡车改装超载,规范装载,违者罚3万

8月20日,交通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五个部门《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接[2016] 107号),2018年7月发布公告。从7月1日起,违规车辆将被完全禁止上路。



但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非法运输车辆运输车辆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半挂车运输车辆用于装载和卸载超长乘用车(通常为“6 + 2”和“7 + 2”)。为此,交通运输部按照整车物流市场的秩序,加强了对运输车辆远程非法运输的管理。


首先加强源装载监督管理



各轿车制造企业加强对企业乘用车装载点的管理,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辆,以适应装载运输方式,加强运输车运输管理,不允许超载运输。


各地区主管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并严格禁止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运输车辆出厂,并指示并强制车辆驾驶员长时间运输乘用车的人员必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装车。违反相关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严格的道路执法检查



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移交函[2018]第702号)的要求,加强了车辆运输车辆“6 + 2”和“7 + 2”的长期非法运输的管理。你应该专注于如果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罚,请进行调查和调查。


对于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辆,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予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装车范围超出承载车车厢范围的车辆,责令卸载违规装载的乘用车。


法律要求所有地区的主管运输当局禁止非法装载的车辆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如“6 + 2”和“7 + 2”。


三是加强非法信息共享



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和收集非法信息收集和收集车辆运输车辆,包括乘用车品牌,车辆,运输公司和司机运输,并提交给运输局公安部。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有地区的主管过境当局都必须撤销在一年内非法运输三次或更多次的车辆运输车辆的车辆运营许可证。


必须命令违反法律并且一年内超过三次或更多交通的车载车辆的司机停止商业运输。


如果车辆物流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和超过限额的车辆超过设备内货运车辆总数的10%,则整个车辆物流公司责令停业整顿;如果情况严重,应撤销道路运输工作许可证并通知公众。各地区主管运输部门必须及时向运输部门运输服务部门报告处罚结果,运输运输服务部门定期向交通部设备行业部门和工业信息技术部门报告公安部。


四是实行信用联合处罚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遵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崇达路[2017] 8号),运输车辆,司机,车辆物流公司以及超载和超载的有罪指令和强制车辆的要求。在运输车辆中非法运输乘用车的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和失信当事人的名单列表。根据《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城政R&D [2018]第181号)的要求,组织需要确定并公布其所在地区的不可信通信列表。必要时向纪律部报告,修理和拆除工作以及不信任方的信息。


交通部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当事人提供有关损失的信息,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实施共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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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业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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