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豪越广告涉嫌侵权一事闹得沸沸扬扬。
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称,吉利汽车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运用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业务单元研发制造的“运20”的飞机形象,同时在“吉利豪越”汽车宣传视频中设计了“运20”变身吉利豪越的镜头,并在微信、微博等多个渠道宣传,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载体的传播。
对此,吉利汽车官方进行回应,称豪越宣传视频中运用的大飞机形象并非“运 20”。同时吉利汽车表示,该宣传视频由上海奥岱广告有限公司承接,片中所涉及大飞机素材均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在官方回应中,吉利汽车承认存在一定过失,即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上转发传播内容时使用了“网上出现的吉利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造成吉利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
以下为声明原文:
关于近日媒体报道吉利汽车与中航工业“运20 ”一事,报道中所指的大飞机形象非“运 20”。为了展现吉利豪越大空间的产品特点,由上海奥岱广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飞机形象为装载背景的宣传视频,片中涉及的大飞机素材非“运 20 ”飞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网上出现的吉利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非吉利官方行为。但吉利汽车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上使用网友内容进行了单次转发,造成吉利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在与中航工业文化中心沟通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删除处理。
中航工业是中国航空业的代表,吉利汽车是中国制造业的代表,一起维护好民族品牌形象,一起提升中国制造的品质与魅力,让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特此声明。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