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OTA升级# 汽车只要是OTA就叫召回? 11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要求,即日起所有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生产者,都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 此外,对于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实施的OTA技术服务活动,生产者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补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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