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讯,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公告明确了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据悉,我国重型车保有量1100多万辆,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的4.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达到汽车排放总量85%和65%。
生态环境部门同时表示,国六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在发动机稳态测试条件下,相比于国五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的碳氢化合物下降了70%,氮氧化物下降了80%,颗粒物下降了50%。
文/李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