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拉踩式对比,今天长城的一家供应商就被罚了5000元,起因是位于天津的这家供应商用自家在售车型对比竞争对手停产在售的车型,不同年代车型对比本身就有失偏颇,而且展出的权益和配置对比图中,明显列举自己优势,却不说对方有利的地方,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最终该供应商被市场监管局罚了款。
从消费者的角度我是挺不喜欢这种行为的,我买车是要看你的好,而不是听你说对手的不好,别人的车好不好我自己会看,我倡导行业良性竞争,用你的品质、产品、服务和有诚意的售价让我留下,而不是通过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来阻止我,希望罚单能让供应商们、4S门店们重回正轨!#长城汽车经销商不正当竞争被罚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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