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12日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指南旨在引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加强价格合规,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文件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境内汽车生产及新车销售活动中的价格行为。
指南强调,经营主体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同时,行业应围绕国家战略,在经济发展、就业促进、民生改善与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履行社会责任。
针对汽车生产企业,指南提出应建立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实施全链条价格管理。整车企业需明确返利政策,并以合同等形式与经销商事先约定;应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协商原则。文件同时指出,生产企业间固定或变更价格、串通定价等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低于成本销售,若非处理积压商品,且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亦可能违规。此外,供应链紧张时零配件企业无正当理由大幅提价、对同等条件交易方实行价格歧视等,均被列为需要避免的行为。
关于近年来出现的“付费解锁”功能,指南要求规范相关收费。销售时需告知免费期限及后续收费标准,免费期从车辆交付日起算,到期前应再次提醒消费者。对于收费的差异化功能,未明确告知则不得收费。
对汽车销售环节,指南明确规定须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车辆名称、销售价格、型号、生产厂商、主要配置及参数等信息。提供选配件的,应同时公示其名称、价格、规格、产地。若无法现场交车,需在交易前明确告知交付时间。明码标价可采用标价签、价目表、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商品较多时亦可提供查询途径。线上销售应通过网页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公示价格,并注明配送方式、运费及支付信息。
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需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及范围,真实标示折价基准。使用积分、代金券等折抵价款,应明示具体计算办法;开展补贴促销的,还应公示补贴对象、方式、条件与时间。采取价外馈赠的,应如实标明赠品品名、数量或服务项目,赠品价格或价值原则上应真实标示。
指南还指出,销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例如使用欺骗性语言标示价格、虚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虚假宣传“限时降价”、隐瞒贷款或保险等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宣传低价却无货供应、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行为,均存在相应法律风险。除处理积压商品外,以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销售,若旨在排挤竞争对手,同样面临重大合规风险。
对于汽车交易网络平台,指南要求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管理责任,不得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定价权,不得强制其参与促销。平台组织促销活动时,若明知或应知商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应立即采取警示、暂停服务等措施。在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时,平台应配合提供数据信息与技术协助。当平台内商品价格显著低于指导价或市场水平时,平台可主动提醒经营者注意规范,并提示消费者注意交易风险。
销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后,应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对应的服务。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将自身义务转为收费项目等行为,均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指南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这包括价格决策机制、销售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价格应急处置、风险防控以及合规培训等方面。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制度并检查落实。
该指南所称汽车生产企业包括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涵盖品牌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及贸易商等。行业协会可参考本指南制定细化措施。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提交建议。
